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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事故与处理——锅炉事故综述

2006-05-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锅炉在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承压设备。但是,由于锅炉长期在高温高压下运行,并不断受到烟气和锅水中有害杂质的侵蚀和飞尘的磨损,或者由于锅炉制造安装的质量不佳,存在缺陷,加上管理不善,操作不当等原因,往往会发生事故,轻则停炉而影响生产,重则发生爆炸,而使厂房,设备损坏,人员伤亡,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认识和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预防事故的发生以及及时发现事故,正确处理事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锅炉管理人员和司炉人员必须懂得的知识和掌握的技能。

    一、锅炉事故的定义

    锅炉在运行(包括试运行)时,其本体受压元件、辅助受热面、附件、燃烧室、主烟道、钢架、炉墙等发生损坏,且被迫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或锅炉在进行水压试验时其本体受压元件发生损坏的现象,称为锅炉事故。

    锅炉在计划停炉后的检修过程中,发现锅炉本体受压元件有裂纹、变形、渗漏,燃烧室、主烟道及炉墙变形、塌裂损坏,钢架变形等,不作为锅炉事故处理。但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改进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锅炉在运行(包括试运行)时,因燃烧设备、通风设备、除尘及除灰设备等附属设备的故障或损坏;水处理设备及给水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停止运行的,称为锅炉故障。

    二、锅炉事故的分类

    锅炉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1.爆炸事故。指锅炉在使用中或压力试验时,受压部件发生破坏,其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

    2.严重损坏事故。指锅炉在使用时,由于受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或锅炉燃烧室发生爆炸等导致锅炉被迫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3.一般损坏事故。指锅炉在使用中受压部件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

    三、锅炉事故产生的原因

    (一)事故产生的原因

    造成锅炉事故的原因有很多种,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1.锅炉本身有先天性缺陷

    (1)结构不合理。如主要受压部件采用不合理的角焊连接形式,水循环不良,锅炉某些部位不能自由膨胀等。

    (2)金属材料不符合要求,质量不合格。

    (3)制造质量不好。如几何形状严重超差,焊接质量不合格等。

    (4)受压元件强度不够。

    (5)安装不合理。如最低安全水位低于最高火界,不能自由膨胀,该绝缘处未绝缘等。

    2.安全附件不齐全、不灵敏

    (1)没有安全阀或安装不合理、未定压、粘住等。

    (2)没有水位表或设计安装和使用不良。

    (3)没有压力表或不符合要求o

    (4)给水设备损坏或止回阀损坏。

    (5)排污阀关闭不严或失灵造成严重泄漏。

    3.不执行操作规程,管理不善

    (1)运行操作元章可循。

    (2)司炉人员不懂操作或擅离岗位,违反操作规程或误操作。

    (3)设备失修,超过检验期限。

    (4)元水处理设施或水质处理达不到标准。

    4.改造、检修质量不好等其他原因

    (二)预防事故的措施

    为了预防锅炉事故的产生,应采取以下措施:

    1.设计、改造锅炉,应遵守锅炉有关的安全规程和技术条件要求,材质应合格,结构应合理,计算应准确。

    2.制造、修理、安装锅炉,应按技术文件和图样施工,严格执行工艺和质量检验制度,确保质量。

    3.锅炉上的安全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校验。对失灵的安全附件应及时更换。

    4.搞好锅炉的水质处理,严格控制给水和锅水指标,做好排污工作。

    5.认真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以及定期进行内外部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6.配备熟悉设备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锅炉,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岛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锅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7.司炉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在工作时间内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情况,经常进行反事故演习训练,努力提高操作技术和判断事故、处理事故的能力。

    四、对处理锅炉事故的要求

    1.事故处理的一般要求

    (1)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司炉人员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判断和查明事故原因,并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处理事故时要“稳、准、快”。发生严重损坏事故和爆炸事故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监察机构。

    (2)司炉人员一时查不清事故原因时,应迅速向有关领导报告,不得盲目处理。在事故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擅离岗位。

    (3)事故后,锅炉管理人员应将发生事故的部位、时间、经过及处理方法等情况详细记录在锅炉设备档案中,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发生严重损坏事故和爆炸事故的单位,应尽快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用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监察机构。

    2.事故调查处理的一般方法

    锅炉发生事故后,为了分析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要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以便采取对策防止事故的发生。事故调查处理一般做法如下:

    (1)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的主要工作应当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承担。调查组成员一般由发生事故单位的领导和有关技术、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派员参加,必要时应邀请科研、高等院校、检验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2)了解事故发生前的锅炉运行状况。了解压力是否正常,有无超压;了解水位情况以及燃烧情况等。

    (3)详细检查和记录事故现场。事故现场是分析事故的重要依据,所以一定要详细检查。要检查记录爆炸时锅炉飞出的方向和距离,建筑物损坏情况、安全附件散落地点及状况、锅炉本体受压元件损坏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4)检查锅炉本体破坏情况正主要是找到首先破裂的缺口,详细检查断口情况。

    (5)收集并鉴定安全附件状况。主要是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校验情况以及主阀、排污阀等阀门开关情况。

    (6)召集有关人员座谈。广泛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情况介绍,有时可召开专业性的会议。

    (7)查阅有关资料。如强度计算书、产品质量证明书、历年检验报告、检修记录以及交接班记录等。

    (8)对材料及锅炉本体受压元件破裂处进行技术鉴定。

    (9)分析研究,作出调查结论,进行事故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