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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

2014-07-11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一)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二)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