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不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C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温度在21.1。C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C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C时,雷德蒸气压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
(1)易燃气体 标志见图8—2(b),如:氢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2)不燃气体 标志见图8—2(c),包括助燃气体,如:压缩空气、氮气等;
(3)有毒气体 标志见图8—2(d),毒性指标同第6类,如:光气、氯气、硫化氢等。
(三)易燃液体
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C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标志见图8—2(e)。
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按闪点分为以下三项:
(1)低闪点易燃液体 闪点<一18℃,如乙醚、乙醛等;
(2)中闪点易燃液体 一18。(3≤闪点<23℃,如苯、乙醇等;
(3)高闪点易燃液体 23。C≤闪点≤61℃,如丁醇、氯苯等。
(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本类物品易于引起和促成火灾,按其燃烧特性分为以下三项。
(1)易燃固体 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标志见图8—2(f),如:红磷、硫磺等。
(2)自燃物品 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标志见图8—2(g),如:白磷、三乙基铝等。
(3)遇湿易燃物品 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也能燃烧或爆炸,标志见图8-2(h),如:钠、钾等。
(五)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本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以下两项:
(1)氧化剂 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标志见图8—2()。按其危险性大小,分为一级氧化剂和二级氧化剂。如:过氧化钠、高锰酸钾等。
(2)有机过氧化物 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标志见图8—2(j)。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六)毒害品
毒害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具体指标:①经15:D50≤500mg/kg(固体)、Dso≤2000mg/kg(液体);②经皮(24h接触):LDso≤1000mg/kg;③吸人:C50≤10mg/(粉尘、烟雾)。
毒害品按其毒性大小分为剧毒品[标志见图8—2(k)]和有毒品[标志见图8—2(1)]。剧毒品,如:氰化钠、氰化钾、砷酸盐等。
(七)腐蚀品
腐蚀品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ram/年的固体或液体,标志见图8—2(m)。
该类按化学性质分为以下三项。
(1)酸性腐蚀品 如硫酸、硝酸、盐酸等;
(2)碱性腐蚀品 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乙醇钠等;
(3)其他腐蚀品 如亚氯酸钠溶液、氯化铜、氯化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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