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危险品?
危险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其特征是:一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二是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三是需要特别防护。一般认为,只要同时满足了以上三个特征,即为危险品。如果此类危险品为化学品,那么它就是危险品化学品。
我国新颁布的《危险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所谓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和核能物质同样是危险品,但由于这些物品性能更加危险,对社会危害更大,技术要求更强,国家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所以,我们平时所说的危险品并不包括这些物品,只是指上面所说的七大类危险品。在这七大类危险品当中,绝大部分都存在着火、爆炸、氧化等危险特性,火灾危险性很大,故不可放松对它们的消防管理。
二、什么是爆炸品?爆炸品的危险特性是什么?
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导致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爆炸品按其爆炸危险性的大小分类:
1、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整体爆炸,是指瞬间影响到几乎全部装入量的爆炸。如:爆破用的电雷管、非电雷管、弹药用雷管,二硝基重氮酚、迭氮铅、汞等起爆药,梯恩梯、黑索金、奥克托金、泰安、苦味酸、硝铵炸药、浆状火药、无烟火红、硝化棉、硝化淀粉、硝化甘油、黑火药及其制品均属此项。
2、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带有炸药或抛射药的火箭、火箭弹头,装有炸药的炸弹、弹丸、穿甲弹,非水活化的带有或不带有爆炸管、抛射药或发射药的照明弹、燃烧弹、催泪弹、毒气弹,以及摄影闪光弹、闪光粉、地面或空中照明弹、不带雷管的民用炸药、民用火箭等均属此项。
3、具有着火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速燃导火索、点火管、点火引信,二硝基茉、苦味酸钠、若味酸锆、含乙醇≥25%或增塑剂≥18%的硝化纤维素、油井药包、礼花弹均属此项。
4、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该项爆炸物品的危险性较小,万一被点燃或引爆,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如:导火索、手持信号弹、响墩、爆炸铆灯、火炬信号、烟花爆竹、鞭炮等均属此项。
5、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该项爆炸品性质比较稳定,在燃烧试验中不会爆炸。如铵油炸药、铵沥蜡炸药等。
三、爆炸品的危险性?
爆炸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于其受到摩擦、撞击、震动、高热或其它能量激发后,就能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并在极短时间内释放大量热量和气体而发生爆炸性燃烧。例如火药、炸药、各类弹药、火工品,以及含氮量大于或等于12.5%有硝酸酯类(硝化纤维素等),含高氯酸大于或等于72%高氯酸盐类。过氧化氢含量大于或等于40%的双氧化水等都具有这种危险的爆炸特性,表示引爆难易的标志通常用感度。感度值愈小,标志物品的敏感易爆性愈强,反之则相反。爆炸物品的震动、冲动感度、热感度、摩擦感度及静电感度都较小,因而构成了爆炸物品易爆和殉爆的特性。
四、什么是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一)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是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情况之一者:一是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二是温度在21.1℃,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雷德蒸气压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该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会增大容器的内压力,使容器破烈爆炸或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导致火灾、中毒事故。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分类
1、按其危险特性分类
一类是易燃气体:该类气体极易燃,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大多数气体比空气重,能扩散相当远,遇火源会燃着并把火焰沿气流相反方向引回。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会增大容器的内压力,使容量破裂爆炸或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导致火灾。
二类是不燃气体:该类气体不燃,无毒。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会增大容器的内压力,使容器破烈爆炸。有的气体有助燃作用。
三类是有毒气体:该类气体有毒,毒性指标与第6类毒性指标相同。有的有毒气体易燃,有的有毒气体还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会增大容器的内压力,使容器破烈爆炸或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导致中毒和火灾事故。
2、按其化学组成分类
可燃性气体按化学组成可分为有机气体和无机气体。无机可燃气有单质和化合物,化合物分子中含有氢、氧、氮、氯等无素,如磷化氢、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机可燃气是碳、氢、氧、氮等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如乙烷、乙炔、丙烯、汽油蒸气等。有机可燃气中,其结构中含不饱和键越多,分子量越低,则它的化学性质就越活泼,越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所以乙炔是最危险的有机可燃气体。
3、按其使用形态和危险特征分类
为了便于研究、使用和管理,根据可燃性气体在通常条件下的使用形态和危险特征分成以下五种类别:
一类是可燃气体:氢气、煤气、四个碳以下有机气体(如甲烷、乙烯、丙烷等)均属此类。它们在常温常压下以气态存在,和空气形成的混合物容易发生燃烧或爆炸,所以也把它们称作燃爆气体。
二类是可燃液化气:如液化石油气、液化丙烷、液氨等。这类气体在加压降温条件下即可变为液体,压缩贮入高压钢瓶或贮罐中。
三类是燃烧液体的蒸气:如甲醇、乙醚、酒精、苯、汽油等的蒸气,这些蒸气在燃烧液体表面上有较高的浓度,和空气混合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就能被点燃,甚至发生爆炸。
四类是助燃气体:如氧、氯、氟、氧化亚氮(N2O)、氧化氮、二氧化氮等。它们在化学反应中能作氧化剂,把它们和能作还原剂的可燃性气体混合,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发生氧化还原反应时,氧化剂和还原剂是互为条件缺一不可的,换句话说,作为氧化剂的助燃气体和作为还原剂的可燃性气体对发生燃烧、爆炸反应具有同等重要程度。根据它们的这种危险特性,把它们和可燃性气体归并于一类。
五类是分解爆炸性气体:如乙烯、乙炔、环氧乙烷、联氨、丙二烯、乙烯基乙炔、甲基乙炔等,它们不需要与助燃气体混合,其本身就会发生爆炸,而且当它们的储存压力越高,越容易发生分解爆炸。除了上述气体外,臭氧、二氧化氮、氰化氢、氧化氮、氧化亚氮也有这种性质。
五、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危险特性?
压缩和液化气体包括在周围环境温度下不能液化的永久性气体,在环境温度下经加压能变成液体的液化气体,以及经加压溶解在溶剂中的溶解气体和液态空气、液态氧气等冷冻的永久性气体。其区分标准是指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蒸气压大于294kpa的气体。
(一)易燃气爆性
在列入现行《危险货物品名表》的165种压缩和液化气体当中,有54.1%的是可燃气体,有61%的气体具有火灾危险。可燃气体的主要危险性是易燃易爆,所有处于燃烧浓度范围之内的可燃气体,遇着火源都能发生着火或爆炸,有的可燃气体遇到极微小能量着火源的作用即可引爆。
可燃气体着火或爆炸的难易程度,除受着火源能量大小的影响外,它要取决于其化学组成,而其化学组成又决定着可燃气体的燃烧浓度范围的大小、自燃点的高低,燃烧速度的快慢和发热量的多少。综合可燃气体燃烧现象,其易燃易爆性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比液体、固体易燃,且燃速快,一燃即尽。这是因为一般气体分子间力小,容易断键,无需熔化分解过程,也无需要熔化分解所消耗的热量。
2、一般规律是由简单成分组成的气体比复杂成分组成的气体易燃,燃速快,火焰温度高,着火爆炸危险性大。如氢气(H2)比甲烷(CH4)、一氧化碳(CO)等组成复杂的可燃气体易燃,且爆炸浓度范围大。这是因为单一成分的气体不需受热分解的过程和分解所消耗的热量。
3、价键不饱和的可燃气体比相对应的价键饱和的要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大,这是因为不饱和的可燃气体的分子结构中有双健或三健,化学活性强,在通常条件下,即能与氯、氧等氧化剂起反应而发生着火或爆炸,所以火灾危险性大。
(二)扩散性
处于气体状态的任何物质都没有固定的形状和体积,且能自发地充满任何容器。由于空气体的分子间距大,相互作用力小,所以非常容易扩散。压缩液化气体也毫无例外地具有这种扩散性。压缩、液化气体的扩散性受气体本身比重的影响。可燃气体的扩散特点是:
1、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逸散在空气中可以无限制的扩散,易也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且能够顺风飘荡,致使可燃气体着火爆炸和蔓延扩展。
2、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泄漏出来,往往飘流于地表、沟渠、隧道、厂房死角处等,长日时间聚集不散,易遇着火源发生着火或爆炸,同时,比重大的可燃气体,一般都有较大的发热量,在火灾条件下,易于造成火势扩大。
(三)可缩性和膨胀性
气体胀缩性主要是气体状态变化,其特点是:
1、当压强不变时,气体温度与体积成正比,即温度越高,体积越大。
2、当温度不变时,气体体积与压力成反比,即压力越大,体积越小。根据这一特性,气体在一定压力下可以压缩,甚至可以压缩成液态。所以气体通常都是经过压缩后存于钢瓶中。
3、在体积不变时,气体的温度与压力成正比。这就是说,气体在固定容积的容器内被加热的温度越高,其膨胀后形成的压力就越大。如果盛装压缩或液化气体的容器(钢瓶)在储运过程中受到高温、暴晒等热源作用,容器、钢瓶内的气体就会急剧膨胀,产生比原来更大的压力,当压力超过了容器的耐压强度时,就会引起容器膨胀或爆炸,造成伤亡事故,因此,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火、防晒、隔热措施,在向容器、气瓶内充装时,要注意极限温度和压力,严格控制充装装置,防止超装、超温、超压造成事故。
(四)腐蚀、毒害性和窒息性
1、腐蚀性:主要是一些含氢、硫元素的气体具有腐蚀性。如硫化氢、硫氧化碳、氨、氢等,都能腐蚀设备,削弱设备的耐压强度,严重时可导致设备系统裂隙、漏气,引起火灾等事故。目前危险性最大的是氢,氢的高压下渗透到碳素中去,使金属容器发生“氢脆”变疏,因此,对盛装这类气体的容器,要采取一定的防腐措施。
2、毒害性:压缩液化气体,除氧气和压缩空气外,大都具有一定毒害性。我国《危险货物品名表》列入管理的有51种剧毒气体,其中毒性最大的是氰化氢,当空气中浓度达到300mg/m3时,能够使人立即死亡;200mg/m3时,10min后死亡;100mg/m3时,一般在l小时后死亡。其中有些不仅剧毒,而且易燃,如氰化氢、硫化氢、二甲胺、氨、溴甲烷、二硼烷、三氟氯乙烯等。
3、窒息性:压缩、液化气体除氧气和压缩空气外,都有窒息性。一般对压缩液化气体的易燃易爆性和毒害性易引起人们注意,而对窒息性往往易被忽视,尤其是那些不燃无毒的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及氦、氛、氩、氪、氙等惰性气体,虽然它们无毒不燃,但都必须充装在容器内,并必须有一定的压力,如二氧化碳、氮气、氦、氩、氪等惰性气体气瓶的工作压力均可达15MPa,设计压力有的可达20-30MPa,这些气体一旦泄漏于房间或大型设备或装置内时均会使现场人员窒息死亡。另外,充装这些气体的气瓶,也是压力容器,在受热或受到火场上的热幅射时,将会使气瓶压力升高,当超过其强度时即发生爆裂,现场人中也会被伤害。
六、什么是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闭杯试验闪点≤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混合物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存在其他危险已列入其他类别管理的液体。易燃液体的特点是:在空气中遇火源易于燃烧,其蒸气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据统计,易燃液体运输时,世界航行的船舶、飞机以及国内运输车辆舱(厢)内的最高温度一般不超过55℃(也有可能由于意外因素而超过这一数值)。因此,闪点低于55℃的液体在运输中有引起火灾的危险。同时考虑到一定的保险系数,以及与国际标准统一的原则,故国家将闭杯试验闪点≤61℃作为区别易燃液体的标准。易燃液体的分类:根据易燃液体的贮存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的大小,我国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易燃液体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指闪光<28℃的液体;乙类指28℃≤闪点<60℃的液体;丙类,指闪点≥60℃的液体。
七、什么是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自然物品指自然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一)易燃固体
根据燃点的高低,燃烧物质可分为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高于300℃的称作可燃固体。农副产品及其制品叫作易燃货物,属于可燃固体。化工原料及其制品属易燃固体,但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属可燃固体。
(二)易燃固体包括的范围
1、湿爆炸品:指用充分的水或酒精,或增塑剂抑制爆炸性能的爆炸品。如按重量含水至少10%的苦味酸铵、二硝基苯酚盐、硝化淀粉均属湿爆炸品。
2、自反应物质:指在常温或高温下由于储存或运输温度太高,或混入杂质能引起激烈的热分解,一旦着火无须掺入空气就可能发生极其危险的反应。特别是在无火焰的分解情况下,某些物质便可能散发毒性蒸气或其他气体的固体。这些物质主要包括脂肪偶氮化合物、芳香族硫代酰肼化合物、亚硝基类化合物和重氮盐类化合物等固体物质。
3、极易燃烧的固体和通过摩擦可能起火或促进起火的固体。这类物质主要包括湿发火粉末(用充分的水温透,以抑制其发火性能的钛粉、锆粉等),铈、铁合金(打火机的火石),五硫化二磷等硫化物,有机升华的固体(如冰片、萘、樟脑等)、火柴、点火剂等。
(三)易燃固体的火灾危险性
1、危险特性
一是燃点低、易点燃。易燃固体的着火点都比较胝,一般都在300℃以下,在常温下只要有能量很小的着火源与之作用即能引起燃烧。如镁粉、铝粉只要有20mj的点火能即可点燃;硫磺、生松香只需15mj的点火能即可点燃,有些易燃固体当受到摩擦、撞击等外力作用时也能引发燃烧。有些易燃固体在储存、撞击等外力的作用时也能引发燃烧。所以易燃固体在储存、运输、装卸的过程中,应当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摩擦撞击等外力作用。二是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绝大多数易燃固体与酸、氧化剂接触,尤是强氧化剂,能够立即引起着火或爆炸。如H发孔剂与酸性物质接触能立即起火,萘与发烟硫酸接触反应非常剧烈,甚至引起爆炸。红磷与氯酸钾、硫磺与过氧化钠或氯酸钾相遇,都会立即引起着火或爆炸。三是本身或燃烧产物有毒。很多易燃固体本身具有毒害性。或燃烧后能产生有毒的物质。如硫磺、三硫化四磷等,不仅与皮肤接触(特别夏季有汗的情况下)能引起中毒,而且粉尘吸入后,亦能引起中毒。又如硝基化合物、硝化棉及其制品,重氮氨基苯等易燃固体,由于本身含有硝基(—NO2)、亚硝基(—NO)重氮基(—N=N—)等不稳定的基团,在快速燃烧的条件下,都有可能转为爆炸,燃烧时还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氧化氮、氢氰酸等毒气体。四是遇湿易燃性。硫的磷化物类,不仅具有遇火受热的易燃性,还具有遇湿易燃性。如五硫化二磷、三硫化四磷等遇水产生具有腐蚀性和毒性的可燃气体硫化氢。五是自然危险性。易燃固体中的赛璐珞、硝化棉及其制品等在积热不散条件下,都容易自然起火,硝化棉在40℃的条件下就会分解。因此,这些容易燃固体的储存和远航水上运输时,一定要注意通风、降温、散潮、堆垛不可过大、过高,加强养护管理,防止自然造成火灾。
2、影响易燃危险性的因素
影响易燃固体危险特性因素除与其本身的化学组成和分子结构有关外,还与下列因素有关。一是单位体积表面积。同样固体物质,单位体积表面积越大,其火灾危险就越大,反之则小。二是热分解温度。由多种元素组成的固体物质,如硝化纤维及其制品、硝基化合物、某些合成树脂和棉花等,其火灾危险性还取决于热分解温度。一般规律是热分解温度越低,燃速越快,火灾危险性就越大,反之则越小。三是含水率。固体的含水率不同,其燃烧性也不同。如硝化棉含水在35%以上时,就比较稳定,若含水率在20%就有着火危险,稍经摩擦、撞击或遇到其他火种作用,都易引起着火。又如二硝基苯酚,干或未浸湿时有很大的爆炸危险性,所以列为爆炸品管理。但含水量15%以上时,就主要表现为着火而不易发生爆炸,故对此列为易燃固体管理。若二硝基苯酚完全溶解在水中,其燃烧性能大大降低,主要表现为毒害性,所以将这样的二硝基苯酚列为毒害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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