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璐珞是人所共知的易燃固体,而且极易自燃。这是由其性质决定的。赛璐珞属硝酸纤维制品,是用硝化纤维素溶解于乙醇和乙醚混合液中,生产中间产物珂罗酊,再加樟脑和增塑剂经加工而成。赛璐珞的硝酸纤维素含氮量在12.5%以下,是一级易燃固体,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性,自燃点为180℃。赛璐珞在常温下也能发生缓慢分解,分解出一氧化氮(NO)气体,在空气中一氧化氮与氧化合生成二氧化氮(NO2),二氧化氮与潮湿空气中的水化合会生成硝酸及亚硝酸2NO2+H2O=HNO3+HNO2,硝酸及亚硝酸进一步加速硝酸纤维素的分解,分解放出的热量越来越多,最后造成自燃起火。特别是储存时间过久的赛璐珞,其安定度和自燃点都会显著下降,尤其在夏季气温高、湿度大的情况下,更容易自燃起火。所以把硝酸纤维制品——赛璐珞列为一级自燃危险品,其自燃点在120~160℃范围内,如果赛璐珞已经发生分解,处于不安定状态,自燃点还会降低。
赛璐珞燃烧速度快,比相应的纸张快五倍,温度高,不易扑救。因为赛璐珞中含有大量硝基和氧,即使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也能分解燃烧,燃烧时产生大量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等有毒气体。因此,在储存保管硝酸纤维及制品赛璐珞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自燃。我国曾多次发生赛璐珞及其他硝酸纤维制品自燃着火事故。所以,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硝酸纤维及制品宜存于耐火的一、二级轻质屋顶的库房内,不应与其他物品混存。
二、硝酸纤维制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远离火种、火源,防止接触氧化剂起火。
三、严格控制温、湿度,温度不宜超过30℃,相对湿度不宜超过80%,采光用的玻璃窗应涂白油漆或采用磨砂玻璃以防日光直接照射。
四、库房应指定专人管理,随进随用,一般不宜超过半年,以防发生自燃。
五、库房电器设备应用防爆型,不准使用铁制工具,以防打出火花引燃赛璐珞等硝酸纤维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