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是通过图案、文字说明、颜色等信息,鲜明、简洁地表征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的警示性资料。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我国将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划分为8类21项,危险化学品标志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识。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志设有主标志和副标志。主标志是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中没有危险性类别号。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用副标志表示重要的其他危险类别。
标志的尺寸、颜色及印刷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执行。标志可以用粘贴、钉附及喷涂等方法标打在包装上。标志由生产单位在货物出厂前标打,出厂后如果改换包装,其标志由改换包装单位标打,标志应该清晰,并且保证在货物储运期内不脱落。
标志的位置: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的明显处;
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桶形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处;
集装箱、成组货物:粘贴包装的四个侧面。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003年卫生部制定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用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的标识。标准中包含以下几项标识: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1)图形标识
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人内”标识。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
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
图形标识可与相应的警示语句配合使用,图形、警示语句和文字设置在作业场所入口处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应根据需要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警示线
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cm处。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设置临时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在紧邻事故危害源周边设置红色警示线,只限于佩戴相应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进入此区域。黄色警示线设在危害区域的周边,其内外分别是危害区和洁净区,在黄色警示线以内的人员要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具,出入的人员必须进行洗消处理。例如:“非典”流行时期黄色警示线设在救援区域的周边,将救援人员与公众隔离开来。患者的抢救治疗、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域内。
(3)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盼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4)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根据实际需要,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告知卡》是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告知卡》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詈。
上一篇:危险货物运输需要哪些证件
下一篇:化学品安全标签及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