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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管理及技术--爆破事故分类

2005-08-22   来源:安全文化网通讯员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第一节 爆破事故分类

  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活动的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背人们意志的不幸事件。它的发生,可能迫使有目的的活动暂时地或永久地停止下来,其后果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也可能两者同时出现。
  爆破工作是一种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特种行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伤亡。按伤亡人数和严重程度,事故可分为五类:
  (1)轻伤事故。系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系指有1~2人重伤而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人的事故。
  (4)伤亡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2人或死亡1人,重伤2人以上的事故。
  (5)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一次死亡虽不足10人,但死亡、重伤在10人以上的事故。
  爆破事故的分类,原有的按起爆方法或爆破作业条件分,或有的按爆破方法分,一直没有统一的分类方法,极不便于管理和规范。按照爆破作业的整个过程,可从时间上划分爆破事故,即分为早爆事故、爆破时爆炸有害效应事故、迟后爆炸事故。这样既可以把各种起爆方法、爆破方法、爆破环境概括进去,又便于统一管理。

  一、早爆事故

  在预定的起爆时间之前发生的事件。往往是在正常作业条件下,人们没有任何思想防范的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事故。在爆破作业的整个准备过程中(包括爆破器材加工、贮存、搬运、装填、连接检测)就发生的事故,是一种危害极大的爆破事故,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或特别重大伤亡。从国内外100多例爆破事故统计分析看,这类事故发生的次数约占57%,伤亡人数占90%。可见,防止早爆事故发生,是爆破人员的首要任务。

  二、爆炸有害效应事故

  炸药在岩石(或其他介质)中爆破时所释放的能量只有少部分用于破碎岩石,而大部分能量都消耗在产生的空气冲击波、地震波、飞石和噪音等有害效应等方面。在预定的爆破时所产生的有害效应造成的事故,称为爆炸有害效应事故。这类事故发生的次数约占29%,伤亡人数占7%~8%,只有正确合理地选择爆破安全距离,这类事故就可预防(详见第六章)。

  三、迟后爆炸事故

  在正常起爆之后,产生了拒爆(盲炮),在人们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时发生的爆炸,称迟后爆炸事故。这类事故发生的次数约占14%,伤亡人数约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