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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10)

2006-02-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十、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材料的投用,应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静电措施
    静电早在600多年前就被人们发现了。尽管人们知道静电现象比电磁现象早得多,但是近百年来人们的主要注意力集中于研究电磁规律和电磁机器,直到20世纪30年代,随着石油开采与炼油等工业的发展,由于静电造成种种危害的问题尖锐地提了出来,人们才逐渐认识到,工业技术不能随意地越过静电所加给的种种限制,从而迫使人们去研究它,以避免静电造成危害。但迄今为止静电领域从理论上到实践上都还有待深化,摸清规律,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从而制定切实可靠的措施来防治静电危害。静电的危害,对石油化工、橡胶、塑料、化纤等工业来说尤为突出。所以,必须对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和原材料投用的静电情况做出正确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静电措施。
    目前世界上新产品每年约增加2万多种,其中约1000多种进入生产过程。石油化工每年投人生产线的新产品也不在少数,这就要求对新产品本身的静电情况以及与此相关的新设备、新工艺和所用原材料的静电情况必须加以研究,掌握它们在整个工艺过程中的静电产生情况、静电积聚情况,进而采取相应对策,以防止和消除静电的产生和积聚,避免因此而引起的静电灾害。
    在静电的产生方面,如现在随着涤纶、腈纶、锦纶等合成纤维材料的应用,静电问题十分突出。在粉体加工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静电除带来火灾、爆炸危险外,还会影响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效率。在塑料橡胶行业,由于制品与设备辊轴的摩擦,以及制品的挤压和拉伸,除产生较多的静电而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危险外,还因静电不能迅速消散会吸附大量灰尘。静电还可能引起电子元件误动作和干扰无线电通讯等等。
    又譬如在消静电措施方面,对什么样的物体采取直接接地是有效的;对什么样的物体即使采取接地也不能防止其静电带电;增湿措施对有些物质进行消电有效,而对另一些物质就无效。防静电剂的应用也是如此,近30年来出现了千百种在不同程度上适合各种要求的化学防静电剂,但是生产一个产品或使用一种材料,是否能够加入和加入什么类型的防静电剂,要看最终的使用目的和物料的工艺状态。静电消除器是一种有效的消电装置,但是使用方法不当会使消电效果减弱,甚至还会导致灾害的发生。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新的产品、设备、工艺等投入生产过程中,必然会带来更多的新课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新的静电情况,新的静电危害有所认识,有所评价,并针对性的提出新的消静电措施,以确保投用后的生产安全。
    例如:1997年6月18日,某石化化工厂新改造投产的4.5万吨装置在试车过程中发生罐体爆炸火灾事故,装置停产。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该装置改造由设计人员参照该厂现有的2.4万吨装置放大自行设计,没有充分认识到气液分离器在生产过程
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比较复杂的工况,对该工艺的危险性认识不足,造成物料垂直下落1.1米高度,脉冲跌人气液分离器的液相,产生静电积聚,而当时气液分离器的气相空间氧含量为 13%,已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造成气液分离器爆炸,设备封头炸开三分之一,从二层平台飞出,设备倾斜,大量氧化液喷出,造成二层、三层平台及马路大面积过火。如果对新工艺、新设备和原材料投用的静电情况做出正确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静电措施,这次事故是可以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