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易燃易爆区、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装置,必须做好设备防静电接地;混凝土地面、橡胶地板等导电性应符合规定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制定的《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在下列场所或情况应做静电接地:
1.凡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2.生产装置上所带有的静电会危害生产或使人体遭受静电电击时。
防静电接地是防止静电积累、消除静电危害的简单易行而又十分可靠的方法,是一项防静电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静电接地主要用来消除导体上的静电,防止物体上储存静电。同时也限制了带电物体的电位上升或由此而产生的静电放电,以及防止静电感应的危险。易燃、易爆区,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装置,都是易产生静电和静电积聚的危险区域,极易发生静电放电而造成灾害。因此,必须按规定做好这些危险区域内设备装置的防静电接地。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化学纤维生产防静电安全规程》第八条中对静电接地的范围作了如下规定:
1.生产装置产生静电会危害生产和使人体遭受静电电击,并能够用接地的方法消除静电的部位;
2.生产装置上的金属导体有可能产生静电和带电时,不论其体积大小,应将它进行静电接地;
3.电导率在1×10
-8S/m(西门子/米)以上的导体以及表面固有电阻为1×10
9欧以下的物体,有产生静电或带电的可能时,应该在此物体上装设与此紧密接合的金属导体,进行间接接地。
因为上述区域、装置中的大多数设备都是金属构件,金属具有良好的导电性,所产生的静电一般容易通过金属导体使静电电荷聚积在设备的外表面上,如果这些设备具有良好的接地线,则静电电荷自然通过接地线传人大地而被泄放掉,介质和设备就不再会聚积过多的静电,从而抑制了电位的升高,防止了静电放电。
对静电接地要求的有关规定:
1.采用静电接地的各导体连接、接触应牢固可靠,确保电气通路的完好;
2.静电接地系统的电阻值应符合规定;
3.对于静电接地系统的电阻值,每年应测试一次,并建立测量数据档案,如果被测系统的电阻不符合规定,应立即检修;
4.对于金属导体,应测量其直接接地的接地电阻,对于其他的物体,应测量其泄漏电阻,对于有跨接线的部位,应测量跨接线的电阻值;
5.在生产过程中,对设备等进行局部检修,会造成有关物体静电连接回路断路时,应事先做好临时性接地。检修后,应及时复原,并重新测试电阻值。
并对接地电阻的电阻值也作了相应规定:
1.静电接地连接系统总泄漏电阻值不应大于1×10
6欧,接地体的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
2.静电接地与其他用途的接地共用时,其接地电阻值应按其他用途的接地要求确定。
此外,静电接地线宜单独设置,不要与防电气设备漏电的接地线共线,更不可与避雷针接地线共线。
易燃、易爆区因静电放电而引起火灾、爆炸的事故也时有所闻。
例一:某公司塑料厂聚丙烯颗粒料仓从1989年9月至1991年8月先后发生大小燃爆事故7起,据分析粒料掺混不当产生静电放电是其原因之一。
例二:2002年12月26日14:10,一台8吨常压槽罐车在某石化公司炼油厂硫回收车间回收污油,装到2吨左右时,突然发生爆炸,罐体撕开,油罐车被烧毁。检查发现槽车静电接地设施不完好,造成静电积聚导致可燃气体爆炸。
例三:1978年9月3日,某厂装油台在给汽车槽车装油时,槽车突然发生爆炸着火,气浪将槽车顶上看油位的操作工掀落在地,严重烧伤,槽车变形报废。事故原因是装油台接地系统不完善。接地电阻经测量大于规定值100欧,并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接地线与车体也未紧密连接。
本条规定还提出了要求对产生静电危险区内的混凝土地面及橡胶地板等的导电性要符合规定,因为用导电性材料做成的导电性地面,如果导电性能不好,其电阻率不符合规定,也不是安全的。因为据测试,穿塑料鞋在绝缘地面(如橡胶板)上走路可带电2~3千伏。所以导电性地面其电阻率一般应在10
5~ 10
8欧·厘米为符合规定。导电性地面在种类上目前可分为下列几类:即采用导电性橡胶板(在橡胶中加入一定量的导电炭黑)铺设的地面;采用经过防静电处理加工的树脂粘合铺设的地面;涂刷导电性涂料的地面;在地面上铺设导电性垫等导电性地面。上述各类导电性地面必须符合电阻率规定,才能降低人体对地电阻,减少人体静电,从而避免因人体静电放电而发生静电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