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4)

2006-02-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四、严禁从罐上部收油,油槽车应采用鹤管液下装车,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油品
    这一条“规定”是针对这三种情况都有可能导致静电危害而提出来的。从罐上部进油,会因油品喷射、飞溅,易造成静电放电而引起火灾;油槽车采用鹤管液下装车,也是为了避免静电灾害;而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油品则更具危险性,一旦静电放电而有可能给整个装置或罐区带来灾难。
    先谈谈为什么严禁从罐上部收油。储罐,特别是大型储罐,如从上部注油时带电的液体不仅会在空间飞溅形成带电云,还会附盖在储罐的顶部,形成危险性更大的“液滴”。因为当液滴从储罐顶部落下时,在从顶部剥离的瞬间,因剥离带电而会具有较大电荷,特别当它是水的液滴时,由于受带电云的静电感应而变为更大的带电体,当它和接地体接近时,便会发生点火性放电。特别是老油罐,罐内往往存在跌落物体,它漂浮在油面上是一个电荷收集器,当它与罐壁靠近时就会放电,酿成火灾。
    例一:2002年12月20日12:31,某分公司炼油厂联合车间操作人员准备将罐202B(200米3,催化汽油碱渣罐)中碱渣用泵倒至罐201(400米3,催化汽油碱渣罐),启泵后在开出口阀的过程中,罐201、203(400米3,液态烃碱渣罐)罐顶相继爆裂飞出约30米。两罐内同时起火,15分钟后将火扑灭。事故原因分析:罐201建设时间较早,进料线为上进式,启泵开阀瞬间,物料喷溅产生静电火花,引爆罐内爆炸气体,由于罐203尾气与罐201相通,导致罐203几乎同时发生爆炸。
    例二:2001年6月22日21:45,某石油公司分公司加油站接卸一车97号汽油时,当班卸油工违章不用快速接头密闭卸油,而是将卸油胶管直插到油罐量油孔喷溅式卸油,造成大量汽油溢出,喷溅式卸油产生静电火花引燃起火,迅即蔓延成大面积火灾,4台加油机、油罐等设施被烧坏,卸油工被烧成重伤,烧伤面积达80%以上。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制定的《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第五条中规定:严禁从储罐上部注入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为此要求上部进油的油罐,应改为下部进油,防止静电危害。
    油槽车采用鹤管液下装车,主要是能防止油品飞溅,减少了静电产生,防止放电着火。
    鹤管液下装车也称浸没式装车。浸没式装车就是将鹤管伸到车底,并装有分配头,使油流不直接冲击槽车底部,绝大部分油从液面下流出,液面平稳上升,油流和槽车壁及空气的摩 -擦小,液面没有严重的翻腾,油面上部油,气少,油面电位低,因而大大地减少了油品蒸发损耗和静电积聚。采用浸没式装车,油品表面静电电位可以降低到10000伏以下,达到油面安全电位。在《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第八条“铁路罐(槽)车装卸规定”中规定:鹤管应插入罐(槽)车底部,距罐(槽)车底不大于200毫米为宜。
    例如:2003年3月4日,某石化公司烯烃厂根据作业计划,安排重汽油(未加氢)出厂。10点左右,油罐车驶进临时灌装站台,10:15左右启动送料泵送料,约2分钟,操作人员发现槽车进料口冒烟,立即关闭进料阀,停止作业,并令驾驶员将槽车驶离装车台,槽车驶出大门后,发生爆燃。事故原因分析:装车站台为一临时装车台,无正规的具有防静电措施的装油鹤管,只有2个直径为2寸(20厘米)左右,离地3.5米高的重汽油管线甩头,各由一个截止阀控制,操作人员在装油时用1根约1.5米长的胶管接在管口,胶管不能伸及油罐车底部,只能半悬于油罐中,加之无控制装油流速的手段,其装油过程属于喷溅式装油,胶管又不能及时将静电导出,极易产生静电积聚,从而导致爆燃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