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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十大禁令(4)

2006-02-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四、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穿带铁钉的鞋走路时与混凝土地面摩擦或与金属件碰撞就会产生火花,特别是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区,如果形成了在爆炸范围内的气体混合物,则星星之火,一触即发。
    油气区主要是指低碳类的液化石油气等区域。由于低碳类的石油气的闪点低,都在0℃以下,最小引燃能量只0.2~0.3毫焦,由于它比空气重,容易在地面低处停滞和积聚,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它的爆炸范围也宽,一般在1.5%~12%(体积),遇火源便产生爆炸。
    易燃、易爆装置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物料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和生产装置及工艺过程中的火灾爆炸危险性。
    由于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都存在着极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严格禁止穿带铁钉的鞋进入这些危险区,否则也会发生火灾事故。如某炼油厂成品车间泄漏,地面积油,那天一批外来参观人员中有人穿了钉鞋,碰到地面铁板产生火花,当即着火,烧伤多人。又如某研究所用大量汽油擦洗室内地板,钉鞋撞击水泥地产生火星,引起了一场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