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5)
2006-02-20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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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应及时、正确
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中毒、窒息事故时,能否做到及时、正确地来处理事故现场和抢救护理伤员,是关系到防止事故扩大,使伤员迅速脱离险区,实行紧急护理,保障遇难者生命安全的第一步救助。
先谈谈如何及时、正确地处理事故现场。
1.抢救伤员,尽快使中毒者脱离毒物的危害。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往往会伴随而来的是多人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头脑冷静,迅速组织一支强有力的抢救队伍(有防护站的企业由防护站担任),在厂长的统一指挥下,佩戴好防护器具,尽快将中毒者抢救出来,抬离现场,使其脱离毒物的危害,交由医生主持的抢救小组进行急救。
2.切断毒气来源。车间主任要立即组织有经验的老师傅或班组安全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氧气呼吸器),关死与泄漏管线相连通的所有阀门,切断电源,不使事态扩大。
3.划定危险区,疏散无关人员。当大量毒气泄漏时,特别是无刺激性的气体,人们嗅不到,危险性更大,则要根据风向、风级,和保卫人员一道做好划定危险区的工作,以免他人误人毒区。同时配合车间清点人员,对老弱病残等无关人员尽快地撤离毒区,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再谈谈如何正确、及时地救护伤员。
救护就是对已脱离险区的伤员进行急救护理。救护工作能否做到及时、正确,也直接关系到伤员的生命安全和减轻痛苦的重要一步。救死扶伤,事关重大。
现场救护是指用人工的方法,立即重新建立伤员的呼吸和血液循环,恢复全身各器官的氧供应,尽快的使心跳和呼吸恢,复,最终使患者神志清醒,恢复劳动能力。下面介绍两种急性中毒救护原则。
(1)对窒息性气体中毒的救护。
常见的窒息性气体有两种,一种是单纯性窒息性气体,如烷烃、氮气、二氧化碳、惰性气体(如氩、氦、氡等);另一种是化学窒息性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等。其救护原则有三条:
①做人工呼吸;
②输氧,氧分压要大,时间要快、要长;
③离医院较远的厂矿,对昏迷者原则上一面现场做人工呼吸,一面与医院联系派人员协助抢救,待病员清醒,恢复正常呼吸后,再送医院治疗。
(2)对刺激性气体中毒的救护。刺激性气体种类很多,分 15类共上百种,救护原则有两条:
①因刺激性气体中毒后,大多数会引起肺水肿,故禁止做挤压式人工呼吸,应做口对口人工呼吸或输氧;
②禁止挂生理盐水,应给予脱水治疗,防止肺水肿加重,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人工呼吸是现场救护中最常用、最方便的手段之一,现场人员都应该学会正确的做人工呼吸,以备必要时参加急救行列。不管用哪一种人工呼吸法,都必须遵循及时、正确的原则,才能达到救死扶伤的目的。
例如:2003年1月15日18:10,某油田分公司进行扫线解堵,制定了简单扫线方案,并现场交底后,安排扫线。19:00,因扫线管线堵头难以卸开,便擅自变更,将热水管线接到室内的加药管线上扫线。留在值班室的一名操作工听到计量间内有异常响声,从观察窗发现管线泄漏,油气外溢,匆忙进入计量间查看。因油气浓度较大,致使其当场晕倒。其他人员看到后立即呼叫,关闭闸门并切断了电源,随后将韩某从计量间救出,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发现加药管线(∮76毫米×4毫米)与汇管 (∮159毫米×6毫米)联接处焊口裂开,裂口约占管线直径长度的2/3,造成大量油气外泄。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违章操作、现场管理混乱、人员的气防急救意识差。操作工未按规定在值班室观察窗下值守,没有及时发现油气最初泄漏情况,失去了最佳抢险时机,造成油气大量外泄,当听到异常响声并发现油气大量泄漏后,既未向现场领导报告,也未佩戴防毒面具等气防器具,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严重违章,贸然进入计量间检查,从而造成窒息死亡。同时,正在值班室观察的诸多人员没有立即戴上防毒面具进去抢救人员,现场慌乱、无序、失当,也是严重的违章行为。
十、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停止作业 为防止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首先要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有关管理制度。包括有关防毒害物质的工艺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测定制度,有毒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以及毒物的保管储运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等于从管理制度上把了关,但还不等于太平无事了,有了制度,还得严格认真执行。如操作规程中的工艺控制参数必须严格遵守,防止工艺操作指标失控而发生事故;认真做到定期检查测定,就可做到心中有数,掌握有毒、有害物质在车间里的浓度变化规律,从而针对性的采取防毒措施;加强对有毒介质设备的维护保养,就能有效地消灭跑、冒、滴、漏,做到文明生产;毒物在保管储运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丢失、误服、误用等伤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