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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3)

2006-02-2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五、在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工作场所,应制定急救措施,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为免遭中毒、窒息之害,在进入有毒、有窒息危险的工作场所,必须要有稳妥的急救措施和准备必需的防护用具和器具,以备出现紧急情况时不致于手忙脚乱,措手不及。
    急救措施一般可分为现场抢救方案的制订以及为具体实施方案所必需的各种人员、物资、器材的准备等。对有毒或有窒息危险工作场所,则侧重于中毒窒息危险的急救后备措施和设置必需的防护器材。现分述如下:
    1.制订现场急救方案。
    现场急救方案的制订应将各种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都考虑在内。如中毒、窒息、火灾、爆炸、触电、坠落等等。这里主要针对石化企业有毒、有窒息危险的工作场所可能发生的中毒、窒息事故,制订迅速可靠、安全稳妥的抢救方案。具体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现场急救机构及设施配备:石化企业生产区域内,要设置气体防护站(救护站)、卫生所或保健站等抢救事故的机构,并配备必需的抢救设施。
    气防站设施包括救护车、警报器、苏醒器、氧气呼吸器、氧气瓶、长管式和过滤式防毒面具等,还应备有卫生急救箱和担架等。
    厂区卫生所或保健站的抢救设施配备:包括听诊器、血压表、叩诊锤、压舌板、开口器等,还有外科切开和缝合器具、消毒包、洗胃器、洗眼壶等,以及内科常用的抢救药物和特殊解毒剂等。
    (2)现场的抢救程序:抢救工作必须及时、果断、正确,不得耽误拖延,分秒必争,事故发现者都应立即向公司(厂)气防站报警,同时积极进行抢救。气防站接到报告,应火速赶到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时,主管安全的经理或厂长应是事故抢救的总指挥。总指挥未到现场前,车间主任、值班主任、值班工段长负责指挥。现场抢救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参加现场抢救的人员必须听从指挥,进入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所抢救时,防护器具应佩戴齐全,进入后应迅速采取通风排毒措施;
    ②抢救人员搬运患者、伤者时,要根据伤情,选择合适的搬运方法和工具,注意保护受伤部位,动作要轻,不可强拉。对呼吸已停止或呼吸微弱以及胸部背部、骨折的患者,应严禁背运,必须使用担架或双人抬送。
    2.设置相应的防护用器具。
    有毒、有窒息危险的化工生产工作场所,连续性强,工艺情况多变,控制不好或设备出问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毒害气体泄漏危及人身安全。为随时随地应付不测,在这些易中毒窒息的危险工作场所上,要设置事故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器具。通常事故柜内应配备氧气呼吸器、长管式及过滤式防毒面具等。一旦出现泄漏情况,就可赶在防护车来到前,立即就地打开事故柜,取出需用的护具来处理事故状态,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自身的安全。
    例如:1987年1月9日15:40,某建筑工程公司民工队在某炼油厂加氢装置承包一项任务。一民工戴长管呼吸器在路旁含硫污水井内掏污泥,下井后第一桶还没掏满,他就站起来,随后摘掉防毒面具,立即被H2S熏倒。此时,在50米以外干活的车间四班班长,立即赶到现场,戴上一个活性炭滤毒罐,就下井救人,因该滤毒罐不防H2S也被熏倒,抢救无效死亡。
    六、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害物浓度,应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在石油化工生产中,由于各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原料不同,生产的产品不同,散发出各种各样有毒、有害的物质,对空气造成污染。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要求车间操作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我国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中对111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都作了具体规定。
    有毒有害物质种类繁多,但它们在空气中均以气体、蒸气、薰烟、雾滴和粉尘等形式存在。对车间或受其影响的其他场所空气中毒害物质的检测,是指对上述形态存在的有害物质的测定。由于化工生产的反应复杂多变,散发毒害物质的情况也在不断变化,为了及时掌握毒害物质散发变化的情况,必须对这些场所空气中毒害物质的浓度进行定期检测。定期检测的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测定,可以证实或否定危害的存在,如有危害,则可精确地认定危害程度。
    (2)通过检测,知其有毒、有害物质是否超过国家所规定卫生允许浓度标准。
    (3)通过检测,可以掌握尘毒等有害物质在车间空气中的分布情况,以及浓度随时间升降变化规律,进而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4)通过检测,可以确定空气被污染的程度,以及判定是否影响操作工人的身体健康。
    (5)通过检测,可以确定污染发生源,找出空气被污染的
原因,进而确定治理重点,为制定尘毒治理方案提供依据。
    (6)通过检测,可以评价各种卫生技术措施效果,通过评价可以找出进一步改进设计和采取预防措施的依据。
    (7)通过检测,可以检查通风除尘设备效果和工艺设备密闭程度。
    (8)通过定期检测,可大致了解个体毒物接触量变化的规律,进而对操作环境场所作出评估,并作出相应措施,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例一:1992年6月25日,某石化公司烯烃厂乙烯车间技术组对OA—203塔进行检修后,检查发现釜底有部分残渣需要清理。14时车间派人进入塔内进行清理,18:30,塔内留有2人在塔底清理残渣,1人在釜外监护,18:40,一股浓烈难闻的气味在塔内涌现,一人赶快爬到人孔处获救,另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救人过程中,先后有4人带着氧气呼吸器进塔救人,但由于塔内窄小,行动不便,加上此时塔内已经通人仪表风,4人均摘掉了氧气呼吸器,致使4人轻度中毒。事故原因是检修后期,通风不好,清理塔内残渣物时,搅动挥发出硫化氢、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又没有定时检测分析有害物浓度,造成人员中毒。
    例二:1975年5月25日,某石化公司化工厂污水车间雇请民工清理污水池。在清理前厂方既未对民工进行安全教育,也不采取安全措施,甚至事先不对有毒物含量进行测定(事后测定池内H2S含量高达22.5毫克/米3,大大超过标准),致使民工进入污水池后相继中毒倒下。经抢救无效,3人中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