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人身安全十大禁令(3)

2006-02-2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三、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检修施工现场,一般情况都比较忙乱、复杂,特别是石油化工企业,塔炉林立,分馏塔、萃取塔、合成塔、裂解炉、加热炉等高达数十米,检修现场的吊装机具,矗立云天,现场作业,错综复杂,即便是计划检修,人员的作业形式和作业人数也经常变动,不易管理。检修过程往往上下立体交错,设备内外同时并进,加上塔、罐、炉、釜大多露天布置,所以施工现场受到环境的制约,临时人员进出频繁,施工现场的复杂性,客观地决定了坠落、物击、碰撞事故发生的机遇’较多。因此,要求进入检修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以减少或避免因此而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对于平时厂内的交叉作业场所,如吊装码头、立交栈桥等作业区,不戴安全帽者,也同样严禁进入。因为以上这些危险区,往往是意外伤亡事故的多发地区。
    例如:1989年7月31日,某公司年度大修时,起重班长甘某在聚乙烯现场指挥本班吊车吊装起重工具时,不戴安全帽进入吊钩底下,由于起吊工具缺陷,滑车弹簧失灵,滑车从吊钩上滑落下来,刚好砸中他头部,不幸死亡。
    进入这些危险场所,除戴上安全帽外,还必须正确地戴安全帽,结好带子,否则还会发生不测事故。
    例一:2000年12月21日,某炼化公司芳烃车间安排对球罐外部清扫除锈,作刷漆准备。负责清扫工作的某防腐公司卢某等4人违章将安全带挂在球罐上部的冷却水喷淋管线上,进行罐体清扫。15:45,卢某戴的安全帽脱落,击中球罐石英管液位计低点放空球阀的手柄,造成阀门开启,大量压力为0.6兆帕的丙烯外泄,遇10米外脱水线改造动火的火源,引发火灾,卢某的安全带被火烧断后从7米高处摔下,落地后被烧死,动火作业的气焊工轻度烧伤。
    例二:1996年3月15日9:30,某公司二催化车间副班长准备到气压机厂房外离地面0.8米的一根DN50管线上擦玻璃,当握住一根立管(DN50,高2.4米)时,因立管支撑两端未固定,受力后滑脱,使他从0.86米高处摔下,安全帽甩出,头部着地,送往医院抢救,在3月18日21时,因病情突然恶化,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