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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008-03-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1 使用锉刀,刮刀,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后端有刺或油污要及时清除;

  2 使用钢锯时工件应夹牢,用力应均匀,工件要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3 使用活动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幅尺寸相符,不应在扳手柄上加套管或用锤打击,高处作业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动扳手时要用绳子栓牢,人要系好安全带,活动扳手的钳口和螺丝不得涂抹油脂;

  4 盘动齿轮前,要通告在场人员注意以免伤人;

  5 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

  6 使用汽油,酒精时,在3米内不准有明火,并不准放在暖气片或其它炽热物件上;

  7 拆卸设备部分,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联接件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两侧;

  8 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垫稳;

  9 大型转动机械安全和检修时,要进行联合检查办理隐蔽工程验收,严禁任何杂物和工具掉入或遗留在设备内;

  10 水压试验时,设备或管道的最高点要设置放空阀,以便上水排净空气,试压后应先将放空阀打开,将水放净,冬季试水压,要采取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