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床的电动机、电器、线路及液压、液力装置、气压装置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机床必须安装牢固平稳,布置和排列应确保安全,机床周围不得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3、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要扎紧袖口,不得围围巾及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启动前应检查以下各项,确认可靠后,方可启动。
1)各部螺栓紧固,配合适当;
2)行程限位、信号等安全装置完整、灵敏、可靠;
3)润滑系统保持清洁,油量充足;
4)电气开关,接地或接零均良好;
5)传动及电气部分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好牢固;
6)各操纵手柄的位置正常,动作可靠;
7)工件、夹具、刀具无裂纹、破损、缺边、断角并装夹牢固。
5、启动后,应低速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6、床面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及其它物件。
7、装卸较重大的工件时,床面上应垫放木板,使用起重设备时,应由起重工配合进行。
8、机床在切削过程中,操作人员面部不得正对刀口,并不得在切削行程内检查切削面。
9、高速切削或切削铸铁件时,必须戴防护镜。
10、在机床运转中严禁:
1)用手摸身触或用棉纱擦拭工件和机床联动部分;
2)用手直接清除切屑;
3)测量或找正工件;
4)换装工件,装卸刀具、齿轮和皮带等;
5)用人力或工具强度使机床制动。
11、发现运转不正常或有异响时,应立即停车,进行检修。
12、作业后,切断电源,退出刀具,将各部手柄放在空挡位置,并擦拭机床进行保养,然后锁好电闸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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