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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05-04-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事故。
    2、施工焊接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3、焊接前,应检查并确认对焊机的压力机构灵活,夹具牢固,气压、液压系统无泄漏,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4、焊接前,应根据所焊接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5、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6、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应防止火花烫伤。
    7、闪光区应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
    8、冬季施焊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8℃。作业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