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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岗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010-08-2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工作期间注意好安全工作。

  2. 使用台钻时不得戴手套,不准开车时紧钻卡子;钻小工件不准手持铁削;铁削不准用嘴吹。

  3. 维修设备时,首先判断设备的损坏情况,由此确定所用的工具,并确定要进行的操作和安全措施问题。剔工件时必须戴眼镜,对面不准有人,同时应设有防护网;安装工件时,不准将手伸入活动地螺丝孔内以免刺伤。

  4.工作前要仔细检查使用工具的完好情况,所用工具必须良好无损。

  工作结束后,必须仔细检查,不准将工件乱放和把工具等遗留在机器内部,以免发生事故。

  5.零件摆放整齐;有锋利刃口地工具用完后放在安全地地方;严禁将刃口外露。

  6.流动照明灯不准采用高压灯,宜采用36V低压灯。

  7.保证各车间设备正常运行, 维修(护)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 使用砂轮机和手砂轮、钻床、电钻、手电钻等设备时,必须遵守各种设备的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9. 检修电动设备时,要将电源断开,同时挂上警示牌,以提醒他人不要合闸。

  10. 清洗零部件时,禁止烟火、打火和其他明火作业;废油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乱倒。

  11. 使用大锤时,要先提醒周围人员;并采取措施防止脱手。

  12. 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坑内作业时,要戴好安全帽。

  13. 为保证各车间正常生产,值班人员做到每2小时巡检一次。做好巡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