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机型:B112,B113(DA11-500)。B115(DA11-800),ΓKM-800,ΓKM-1250。
一、认真执行《锻压设备通用操作规程》有关定规。
二、认真执行下述有关补充规定:
(一)工作前认真作到:
1、检查型槽、冲头等应完好无裂纹,安装正确,紧固牢靠。
2、检查型槽直径与加工棒料直径,两者必须相符。
3、检查刹车带、传动三角皮带应齐全完好。三角带松紧全适。
4、应将型槽、冲头予热到150°~200°左右,并注意工作前将予热件块取出。
5、启动主电动机前,应先试验离合器的电磁气阀,确认气阀动作和离合器、制动器动作准确、灵敏、可靠后,才能启动主电机。主电机转向必须与规定方向相符。
6、作空运转试车或更换型槽(模具)后开动的第一行程,只准用"点动"其程序是:
启动主电动机片刻,关闭主电动机利用飞轮惯性"点动"滑块行程,检查型槽、冲头动作协调后,再按各操作规范进行试运转。
(二)工作中认真作到:
1、不准锻打温度低于900°С的棒料。
2、上料前,应把型槽内的和棒料加热部份的氧化皮去掉和充分冷却型槽。只有棒料正确地放进型槽和飞轮处于全速情况下,才准接通离合器进行锻打。
3、注愿型槽、冲头如有松动或崩裂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
4、发生闷车时,应立即关闭电源、气源、报告有关人员,严禁操作者私自处理闷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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