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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

2011-08-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日常例行保养,对压路机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记录。

    1.2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2操作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闲病和其他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者,不得从事此工作。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交底内容,根据要求合理选用静作用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

    3.2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

    3.3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充足。

    3.4 检查电源线路和各开关接触是否良好。

    3.5检查液压系统各管路及操作阀、工作油缸、油泵等是否有泄漏,动作是否异常。

    3.6作业前,各系统管路及接头部分应无裂纹、松动和泄漏现象,滚轮的刮泥板应平整良好,各紧固件不得松动,轮胎压路机还应检查轮胎气压,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4、安全操作规程

    4.1静作用压路机碾压的工作面,应经过适当平整,对新填的松软路基,应先碾压或夯实后,方可用压路机碾压。

    4.2振动压路机碾压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至2遍,然后再振动辗压,压路机起步后才能起振,应先置于中速,然后再调至高速。变速与换向时应先停机,变速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严禁在坚实的地面上进行振动。

    4.3工作地段的纵坡不应超过压路机最大爬坡能力,横坡不应大于20°。上、下坡时,不得使用快速档。在急转弯时,包括铰接式振动压路机在小转弯绕圈碾压时,严禁使用快速档。

    4.4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时,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对可调振频的振动压路机,应先调好振动频率后再作业,不得在没有起振情况下调整振动频率。轮胎压路机不宜在大块石基础层上作业。

    4.5 不得用牵引法强制启动内燃机,也不得用压路机拖拉任何机械或物件。

    4.6 启动后,应进行试运转,确认运转正常,制动及转向功能灵敏可靠,方可作业。开动前,压路机周围应无障碍物或人员。

    4.7 碾压时应低速行驶,速度宜控制在3~4km/h范围内,在一个碾压行程中不得变速。

    4.8 变换压路机前进、后返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不得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压路机在高速行驶时不得接合振动。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应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

    4.9 在新建道路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碾压时,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0.5m。

    4.10 碾压傍山道路时,应由里侧向外侧碾压,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1m。

    4.11 上、下坡时,应事先选好档位,不得在坡上换档,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

    4.12 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不得纵队行驶。

    4.13 在运行中,不得进行修理或加油。需要在机械底部进行修理时,应将内燃机熄火,用制动器制动住,并揳住滚轮。

    4.14 对有差速器锁住装置的三轮压路机,当只有一只轮子打滑时,方可使用差速器锁住装置,但不得转弯。

    4.15 严寒季节停机时,应将滚轮用木板垫离地面。对于振动压路机,停机时应先停振,然后将换向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变速器置于空挡,最后拉起手制动操纵杆,内燃机怠速运转数分钟后熄火。

    4.16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

    a.碾压周围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时;

    b.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五、其他注意事项

    5.1压路机机工作后,应将机械驶离工作地区,停放在安全、平坦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也不得停放在妨碍交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