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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2005-10-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驾驶人必须了解车辆的构造和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养要求,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驾驶员须有持证司机随车教练,不得单独操作。
    二、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
    三、车辆发动前,应严格进行出车前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发动,严禁带病出车。
    四、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在厂区内行驶时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倒车或进出库房要驾驶观望,注意左右,时速不宜超过3公里/小时,防止碰擦墙角和人员,必要时应有人指挥。
    五、作业完毕或休息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在较平坦或安全地点,但不得妨碍交通,影响他人作业。
    六、除驾驶室内,车辆的其他部分严禁载人。
    七、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八、通过交叉路口、道口、养护窑,要认真执行“一看、二慢、三通过”的规定,严禁抢道争行。
    九、生产中利用空隙时间及时清除瓦架上残留水泥块,空、实瓦架堆放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