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切割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2007-01-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1.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使用氧气汇流排,还需持压力容器操作证)。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
3.使用气瓶时,应避免压坏焊接电线,以免漏电事故发生。气瓶的使用、运输应遵守气瓶监察规程。禁止气瓶在阳光下爆晒或靠近热源。开启瓶阀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瓶嘴侧面。
4.设备送电后严禁触及带电部分,修理设备时,必须断电,以免发生危险。
5.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
6.应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灵活、齐全、可靠,检查确认润滑、电气系统及各部位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7.严禁超性能使用切割机。切割机运行时操作者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8.禁止在切割机的导轨面、工作面、油漆面上放置金属物品,并不得在上面敲打,校直和修整工件。
9.对新的工件程序输入后,应先试运行,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10.在运行中发生报警和其它意外故障时,应使用暂停键停止运行,然后做相应的操作处理。应尽量避免使用紧急停止按钮。
11.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