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电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2008-02-2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正常情况下全线路停电操作时,应拉开电容器的开关,后拉开各路出线的开关。正常情况下,全电路在复送电时,应先合上各路出线开关,后合上电容器开关。

  2、全线事故停电合,应拉开电容器的开关。

  3、电容器断路器跳闸后不得强送电,熔丝熔断后,查明原因之前不得更换熔丝送电。

  4、电容器不允许在带有线余电荷的情况下合闸,否则会产生强大的电流冲击。电容器重新合闸前,至少应放电3 分钟。

  5、为了检查、修理的需要,电容器断开电容后,工作人员接近之前,不论该电容器是否装有放电装置,都必须用可携带的专门放电负荷进行人工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