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电工安全工作总则》。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从事电气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监护。
3、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约时停、送电。
4、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经“停电—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挂警示牌”后,方可工作。
5、线路停电时,先拉负荷开关,后拉隔离开关,做好相应记录,挂好安全警示牌。操作时严禁交接班。
6、线路送电前,确认线路、设备无误后,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负荷开关。
7、配电室的系统合闸,按先进线后馈线,电源侧依次向负荷侧合闸的原则进行。配电室的分闸(停电)操作与合闸正好相反。
8、母线联络开关操作前,应确认电源相序。操作时不得带负荷。
9、从事其它电气工作,应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10、分合高压线路开关。必须使用绝缘棒,穿戴高压绝缘胶鞋和手套。雨天绝缘棒上要加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操作。
11、室内停、送电操作时,一定要站在绝缘垫板上,并穿戴好专用劳保用品。
12、负荷开关送电应采取电动合闸。低压空气开关操作时,人应站在侧面。
13、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14、低压开关无防弧罩时,禁止合闸。
15、送电申请发出后,所有受电线路、设备一律视为带电,禁止进行任何检修。
16、局部停电检修时,与带电体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220V~380V:安全距离为0.5米以上;380V~10KV:安全距离为1米以上)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有两人方可进行,否则禁止作业。
17、对地电压250V以上,禁止带电作业。250V以下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18、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不准触摸。
19、在已断电且无短路接地线的设备上工作时,其断电开关必须用绝缘板隔离。
20、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按规定挂安全警示牌。多人同时作业时,由检修项目负责人负责挂、取牌。
21、高低压配电室、设备和电机检修后,经检查确认无误,所有人员站到安全位置,方可送电试车。如果线路有变换或重做电缆头时,必须先校相序,防止设备反转。
22、开关跳闸时,必须先检查确认无故障后,方可重新送电。
23、更换或新装热元件和熔断器应按负荷选择,禁止用导线代替熔丝,更换RJO熔体,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24、电气设备的外壳要有可靠的接地(零)。
25、尽量少用临时线路,确需装临时线路时,必须安全可靠。
26、在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不得使用自藕变压器。
27、发现设备或线路故障接地时,在未切断电源前不得靠近故障点。
28、从事高处作业要有安全措施,使用梯子时,要有专人监护,禁止两人同在一个梯子上作业。上杆作业前,必须先检查杆脚是否牢固,踏脚板是否牢靠,并系好安全带,松紧线时要考虑杆的受力能力。严禁杆上杆下同时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吊绳传递。电杆根部腐烂三分之一以上或空心时应做加固措施。
29、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应注意防雨、防水。输电线路的架设,应保证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30、雷雨时,严禁在户外架空线路上作业。
31、断电检修高压电缆时,应先放电。
32、室内外变压器必须有牢固的基础,四周须设防护栅栏,在进口处应挂警示牌。
33、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应打扫现场,清点物品,防止物品遗失在设备上造成事故,并拆除接地线。
34、如工作人员两侧、后方有带电部分,必须增设防护遮栏。
35、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进行急救,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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