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05-04-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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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效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工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剔凿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睛。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防止误合闸。
8、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许有的接地和有的接零。
9、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
11、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