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徒工和其他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停止操作。
二、工作前检查电动机及附属设备接地保护是否完好,电机及起动设备在运转时禁止修理。在修理电动机及电气线路时,必须拉开总电源,取下保险丝,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
三、电工上岗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所有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必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四、在潮湿或导电的场合工作时,禁止带电操作。拆除设备上的电气设施时,应把留下的电线头用胶布包好。禁止带电更换保险丝。
五、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六、任何电器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或放电(对电容性设备)之后验电合格,方能接触工作。对于与供配电网络联系的部门,除停止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应上锁,防止停电突然来电。
七、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了解设备情况、附件、图纸及文件的有关规定,禁止带电操作。安装电气设备完后要停止全面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可停止通电试验。
八、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应尽可能采用紧固的压接或用工具扎接,不应用手扭接。线头不应突出,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接触人体引起事故。
九、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容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十、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接地线。
十一、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断开电源,并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 用水灭火。
十二、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采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
十三、工作结束,应认真把电气设备使用方面问题向接班人员认真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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