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取证所获准的操作项目从事电气作业并持证上岗,酒后不准操作。
2、按规定配齐绝缘用品、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3、正确操作、使用各种电气仪表、用具。
4、所有绝缘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各种仪器仪表应定期进行校验鉴定。
5、临时用电工程应按:施组→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竣工拆除程序进行。
6、送电操作程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同时必须先合隔离开关,后合分路开关,最后合负荷开关,停电操作程序相反。
7、处理故障和停电检修时,应在相应的的配电箱及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设专人监护。
8、送电前,必须严格检查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确认系统正常无误后再送电。
9、严禁带电接线或带负荷接电。
10、掉闸后只允许试合闸一次。
11、新装开关及重合闸时,必须快速停送三次,正常后投入使用;
12、有高压设备的施工现场,值班电工必须两人以上,倒闸操作时应由两名持有相应电压等级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13、正确使用各类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挪动。
14、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法。
15、严格遵守、执行国标《JGJ46-2005》、地标《DBJ 01-83-2003》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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