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010-12-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按取证所获准的操作项目从事电气作业并持证上岗,酒后不准操作。

  2、按规定配齐绝缘用品、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3、正确操作、使用各种电气仪表、用具。 

  4、所有绝缘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各种仪器仪表应定期进行校验鉴定。

  5、临时用电工程应按:施组→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竣工拆除程序进行。

  6、送电操作程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同时必须先合隔离开关,后合分路开关,最后合负荷开关,停电操作程序相反。

  7、处理故障和停电检修时,应在相应的的配电箱及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设专人监护。

  8、送电前,必须严格检查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确认系统正常无误后再送电。

  9、严禁带电接线或带负荷接电。 

  10、掉闸后只允许试合闸一次。 

  11、新装开关及重合闸时,必须快速停送三次,正常后投入使用; 

  12、有高压设备的施工现场,值班电工必须两人以上,倒闸操作时应由两名持有相应电压等级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13、正确使用各类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挪动。

  14、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法。

  15、严格遵守、执行国标《JGJ46-2005》、地标《DBJ 01-83-2003》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