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安全控制变配电设施。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变配电相关的所有作业内容。
3.安全操作规程
3.1值班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3.2 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3.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3.5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3.6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3.7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人。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3.8用绝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应戴绝缘手套。
3.9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3.10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3.11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及工作结束后需要恢复送电时,应该严格执行《变配电室断电送电控制单》。
3.12高压设备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35米必须停电。距离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0、35的距离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3.13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3.14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险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3.15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
3.16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3.1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18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3.19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3.20 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电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3.21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工具。
3.22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3.23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3.24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机扑救。
3.25 配电室应加设防鼠板,防止鼠害。
上一篇:发电机组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下一篇:变配电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