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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011-08-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各岗位进入设备内部进行维修、检查均必须办理停电手续,确认停电后在开关柜上挂警告牌方可进行,检修完毕后立即办理送电手续;

  2.所有低压电机(400V以下)跳停后,必须立即通知电气人员复位,但是,连续复位只能进行三次,第四次复位必须由值班人员确认没有卡死或堵料清通后方可;

  3.高压电机在跳停后,只可以复位一次,如果再次跳停,复位60分钟后才准许开机;

  4.高压电机严禁点动;

  5.现场所有风机不可以点动,现场位置启动时,只有确认启动完毕后才可以停机;

  6.现场临时用电禁止乱拉、乱接,焊工接线必须接在杂用电箱的出线端头上;

  7.现场所有保护装置严禁短接,如生产和安全发生冲突时,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