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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操作技术操作规程

2011-09-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对所有绝缘、检验工具、个人工具、防护用品要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上班时,所需用品必须穿带齐全,确保安全。

  (二)露天工程电气设备应设三级防护装置。

  (三)任何电器设备、线路(包括停用电器、设备、线路)仪表检测验电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用手直接接触。

  (四)各种电器设备、开关、变压器及各路开关箱等周围,禁止堆放易燃品和其他物件。

  (五)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六)单相、三相闸刀严禁带负荷操作。

  (七)三股三色,四股四色橡胶线(电缆线)一律以黑色作为接地保护线(零线)。

  (八)平时一律不准带电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有电工两人以上,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九)电器设备检修,一律按操作规程进行,先切断该设备的总电源,挂上警告牌,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检修完毕后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十)施工场地安装临时线路、灯具,一律不得接触金属物体,浇筑空箱,一律用36V以下的安全行灯。

  (十一)如遇大风、大雨、雷电的情况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蹬杆作业。

  (十二)如发现他入触电时,应尽快切断电源,进行抢救,严禁打强心针。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十三)施工现场实行一机一闸的原则安装闸刀、开关,并设有闸刀箱上锁及防雨设施,离地面1.5米以上,严禁乱拉、乱接,随地乱放。

  (十四)电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经有关部门认可,,发给操作证,方准操作,未经训练的电工,一律不准独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