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业务合作

电烘箱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11-10-2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必须持合格证上岗操作,无证不准上岗工作。

    第2条  工作人员应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第3条  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二、准备工作

    第4条  准备所用的材料、工具等。

    第5条  熟练掌握电烘箱的原理、性能、操作要领和规定要求。

    三、操作

    第6条  使用起重工具时,应先检查手动葫芦、三角架、起重架、卡子、绳套等工具强度是否符合要求,起吊工具应牢固可靠。

    第7条  使用前,先停下烘箱的电源,仔细检查箱内的线路、电热棒、瓷座、温度探头等部位的连接,是否完好、可靠,否则不允许使用。

    第8条  放置或拿取箱内的待修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进出电机或其他设备时,必须停下烘箱的电源。烘箱内无设备时,不允许送电。

    第9条  按照不同待修设备的要求,使用符合性能要求的合格原材料及配件,并设置相适应的烘箱温度。

    第10条  浸漆时,要缓慢地倒入,待浸到规定的时间时,再慢慢放掉绝缘漆,并用桶接住绝缘漆。只有在所修设备,基本上不滴落漆时,方可允许设备进入箱内。如绝缘漆滴落所修设备周围时,必须将该漆处理净后,方可允许将设备进入烘箱内。

    第11条  若烘箱出现故障,或听到烘箱内有异常声音时,要立即停下烘箱电源,经专业合格人员查明原因,处理事故恢复正常后,方可允许使用。

    四、工作结束

    第12条  工作结束后,要把烘箱的电源停下来,电源控制箱的操作旋钮打到零位。

    第13条  及时清理工作现场的杂物,保持较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