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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12-10-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2、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点,不准用手触及。

  3、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车后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验明无点才可工作。,

  4、因工作需要,须在配电盘上挂接临时线路时,应先断开电源,验明无电后才可接线,工作完后,要及时拆除临时线路。

  5、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断开,每次维修结束,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6、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他影响操作的物品。

  7、各种固定设备和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将金属外壳接地,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

  8、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匹配。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有电的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9、安装灯头,火线必须进开关,灯口螺母必须接在零线上。

  10、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不准穿硬底鞋,必要时应有人扶持,人字梯中间接绳要牢固。

  11、低压设备上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过领导批准,要穿戴好绝缘鞋及手套,站在绝缘垫上工作,并要有人监护。

  12、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

  13、工作完毕要清理现场,仔细检查,方可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