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及塔罐等金属容器内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2、安全电压应有双圈变压器供给,不准用自耦变压器或串接电阻降压供电。
3、变压器外壳必须接地。
4、为防止事故 ,行灯变压器原副边均应装设熔断器。
5、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及使用挥发性强的液体时,必须使用防爆行灯。
6、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行灯变压器带入炉膛或金属容器等内部使用。
7、行灯变压器严禁超负荷使用。
8、行灯照明线不得有破损短路和漏电现象。
9、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塔、罐等容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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