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梁机为特种设备,购买、安装、使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1 必须是具有专业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产品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1.2 提梁机安装应由原生产厂家或具有专业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
1.3 提梁机所配置的电器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在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证明其完整无损并灵敏可靠时,方可安装;
1.4 提梁机的拆卸和安装,要制定拆装安全技术方案,参加拆装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时要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1.5 提梁机安装毕后,要按规定进行调试,对各部位的安全装置要进行可靠性试验,对整机进行负荷试验;
1.6 提梁机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提梁机的显著位置;
1.7 提梁机正常使用期间必须每二年报经具备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一次,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1.8 提梁机经过大修、改造在交付使用前,或闲置时间超过一年重新使用前,以及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等受到损害等,必须报经具备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2 提梁机所进行的作业为特种作业,参与提梁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机作业;
3 提梁机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设备调动时,应执行人随机走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随机调动。
450t及以下系列的提梁机必须配备两名司操人员同时上机作业,作业过程中应按主、副岗位职责各司其责;450t以上系列的提梁机应增配1~2名辅助作业人员;配合作业的起重工不应少于四人。
4 提梁机司操人员应熟悉:
4.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及有关法规;
4.2 机械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
4.3 各机构构造和技术性能;
4.4 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4.5 指挥信号;
4.6 “十不吊”原则;
4.7 保养和维修知识;
5 每天作业前,机长应召集作业人员开会布置作业任务,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6 开车前,司操人员应对以下部位进行认真检查:
6.1 机械运行机构、保险装置和电气仪表是否完好、可靠;
6.2 起重系统所配置的超载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报警装置等机构是否灵敏有效;
6.3 卷筒、吊钩、各部滑轮、导绳轮等是否转动灵活,起重钢丝绳有无短丝、折损或严重锈蚀,卷筒和钩头固定端是否牢固可靠;
7 提梁机运行前,机长应安排专人检查提梁机周围有无障碍物或站位不当的人员,去除铁靴,清除行走轨道上的杂物。
8 作业人员应严格听从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司操人员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没有起重人员指挥和配合,司操人员应拒绝作业。
9 司操人员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正确无误后方能进行操作,起吊重物前应先鸣铃示警。
10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11 当提梁机钩头接近卷扬限位器,或大小车临近行程终端,或与邻近提梁机相遇时,运行速度要缓慢。
12 提梁机运行时不准用倒车代替停车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3 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提梁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
14 提梁机吊运物件行走时,所吊物件应与地面保持安全距离,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15 运梁车进提梁机接梁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运梁车碰撞提梁机发生坠梁或倾覆事故;落梁时应缓慢轻放,摆放平稳,避免运梁车倾斜失重。
16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17 用两台提梁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提梁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18 提梁机夜间作业应配置充足的照明。
19 提梁机作业时,机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20 提梁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
21 提梁机运行时,严禁非操作人员上下。作业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主梁上行走要远离内边。
22 提梁机运行中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在零位。起吊物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司操人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23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应果断向无人处或就近台座快速降落。
24 当遇到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加铁靴卡牢,必要时应加缆风绳固定。
25 作业完毕,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锁好操作室,大车行走轮加铁靴固定。
26 司操人员和维修人员严禁喝酒后或极度困乏时上提梁机操作或维修保养。
27 检修提梁机时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可能有物品坠落时,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28 提梁机除进行每日检查外,必须按照设备维修保养规程,每月进行一次维修,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以保证设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并应填写运行、维修修记录。
29 提梁机维修时,应符合下述要求:
29.1 将提梁机移至开阔、平坦、无障碍的位置;
29.2 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29.3 切断主电源、加锁或悬挂标志牌。标志牌应放在有关人员能看清的位置。
29.4 维修人员登高超过2米应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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