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①工具式钢管脚手架用于承重时,必须根据荷载及架子高度进行结构设计;
②立柱底脚地面必须安放垫木;
③每个节点都必须同步安装立柱、纵向水平杆与横向水平杆,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剪刀撑与斜撑;
④搭完一步架后,应按规定检查并调整其垂直度,垂直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
⑤拆卸连接部件时,不得硬拉,严禁敲打;
⑥可调底座、顶托安装后应采取防止砂浆、水泥浆、泥土等杂物填塞螺栓的措施。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用作模板支架时,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②设在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长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③当梁模板支架立柱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mm;
④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⑤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个跨距并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
⑥脚手架架底步距不应大于2m;
⑦立杆接长除顶层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b.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用作满堂模板支架时,其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②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③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应按表1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跨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表1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撑与地面的倾角α |
45° |
50° |
60° |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杆数n |
7 |
6 |
5 |
b.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且上底层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大于15m。
c.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装立面的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d.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架子工操作规程的“5.、(2)、⑦”的规定。
e.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支搭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用。
②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应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前述的架子工操作规程的“"5.、(2)、⑦”的规定。
③开始搭设立柱时,至少每隔5m设置一根临时抛撑,架子达到稳定要求后方可拆除临时抛撑。
④封闭型架子的同一步水平杆必须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固定。
⑤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得小于40N?m,且不得大于65N?m。安装后应用扭力扳手检查。
(5)支搭门架及其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交叉支撑、水平架、脚手板、连接棒和锁壁的设置应符合行业现行的关于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②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
③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
④连接门接与配件的琐壁、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⑤水平架或脚手架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架板应满铺。
(6)门架与加固件、连墙件采用扣件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扣件规格应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
②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③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7)安装碗扣式脚手架时,立柱和纵、横向水平杆的安装必须同步进行,接头必须锁紧。
(8)安装QM和SZ钢支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杆件、顶托、底托的规格必须匹配;
②顶托和底托的螺旋丝杠插入立柱的长度不得小于丝杠全长的2/3;
③连接螺栓必须齐全、紧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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