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运转前应进行检查,各部装置应完好,螺栓无松动,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敏有效,电气设备接地应完好,输送皮带上、搅拌机内无凝固物料。
(2)作业时控制室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控制室。
(3)运转过程中应设人员巡检,发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控制室操作人员。
(4)电气设备必须装设防雨、防潮设施。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专业电工进行。
(5)维修设备或清理搅拌机内、料斗、输送皮带上的物料时,应停机,并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6)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关闭、锁好操作室门窗。
上一篇:锯料(切片)工安全操作规程
下一篇: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