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认真执行流动机械《安全通则》及汽车驾驶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挖掘机改造为气锤作业前,检查气锤各部件有无变形、开裂、开焊,液压管路有无漏油等现象。
第三条 行驶时应注意:
1、上下坡道时,严禁熄火,不准在较陡的坡道上转弯或转动平台。
2、驱动轮(有驱动马达一端)必须在后面。
第四条 作业中:
1、停机面要坚实、平整。
2、操作时要稳,尽量避免冲击。
3、斗齿应与机身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停机面塌方或斗齿碰坏机件。
4、不准将机械停放在货堆斜面、低洼、陡峭等处,应与陡面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货物坍塌砸、埋机械。
5、发现挖掘机回转范围内有人或有影响机械安全的障碍物时,严禁作业。
6、严禁用铲斗打桩或横扫作业面。
7、严禁装卸工与挖掘机在同舱(同地点)同时作业。两台机械同舱(同地点)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8、严禁使用挖掘装置进行起重作业。
第五条 作业后:
1、应对机械进行检查、保养,清除铲斗内货物。
2、机械停放在安全位置,铲斗、斗杆、油缸活塞杆全部缩回原位,铲斗放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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