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坡面屋顶作业时应有防滑措施,站脚部位应牢固,堆放材料必须稳固。
第三条 工作地点高度达2米时,必须搭脚手架,设有护栏,严禁用高凳、梯子代替,操作前要检查脚手板是否平稳、牢固。
第四条 运输铁板或其它材料时,应相互配合,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障碍。
第五条 焊锡作业时应正确使用电烙铁,戴好专业防护用品,防止被热锡、酸类等伤害。
上一篇:混凝土搅拌楼(站)安全操作规程
下一篇:施工机具使用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