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裂纹、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场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5、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小横杆不得小于9㎝(6-9㎝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6、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m,宽度23-25㎝,肋高5㎝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7、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8、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小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9、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 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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