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空气压缩机
1.1 空气压缩机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应放在通风良好处,距贮气罐15m 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1.2 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较长时,应加以固定,管路不得有
急弯;对较长管路应设伸缩变形装置。
1.3 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1.4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润油料均添加充足;
2 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及各部阀门开闭灵活;
3 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存水;
4 电动空气压缩机的电动机及启动器的金属外壳应按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如采用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 Q。
1.5 空气压缩机应在无载状态下启动,启动后低速空运转,检视各仪表指示值符合要求,运转正常后,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1.6 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并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1.7 作业中贮气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1.8 每工作2h,应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应排放1~2 次。
1.9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l 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2 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
3 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4 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1.10 运转中,在缺水而使气缸过热停机时,应待气缸自然降温至600C 以下时,方可加水。
1.11 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
1.12 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1.13 停机后,应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方可离岗。
1.14 在潮湿地区及隧道中施工时,对空气压缩机外露摩擦面应定期加注润滑油,对电动机和电气设备应作好防潮保护工作。
2 蛙式夯实机
2.1 蛙式夯实机应适用于夯实灰土和素土的地基、地坪及场地平整,不得夯实坚硬或软硬不一的地面、冻土及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
2.2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动机及金属构架与专用保护零线或接地保护装置的连接点应不少于两处,其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电缆线应无接头。
2 传动皮带松紧度合适,皮带轮与偏心块安装牢固。
3 转动部分有防护装置,并进行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3 作业时夯实机扶手上的按钮开关应绝缘良好,按钮开关及电动机的接线均应牢固可靠。电气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电工进行。
2.4 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一紧,应保持有3-4m 的余量。
2.5 作业时,应防止电缆线被夯击。移动时,应将电缆线移至夯机后方,不得隔机抢扔电缆线,当转向倒线困难时,应停机调整。
2.6 作业时,手握扶手应保持机身平衡,不得用力向后压,并应随时调整行进方向。转弯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急转弯。
2.7 夯实填高土方时,应在边缘以内100~150mm 夯实2~3 遍后,再夯实边缘。
2.8 在较大基坑作业时,不得在斜坡上夯行,应避免造成夯头后折。
2.9 夯实房心土时,夯板应避开房心内地下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基桩、机座及地下管道等。
2.10 在建筑物内部作业时,、夯板或偏心块不得打在墙壁上。
2.11 多机作业时,其平列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lOm。
2.12 夯机前进方向和夯机四周lm 范围内,不得站立非操作人员。
2.13 夯机连续作业时间不应过长,当电动机超过额定温升时,应停机降温。
2.14 夯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由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2.15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卷好电缆线,清除夯机上的泥土,并妥善保管。
3 机动翻斗车
3.1 行驶前,应检查锁紧装置并将料斗锁牢,不得在行驶时掉斗。
3.2 行驶时应从一档起步。小得用离合崧处于半结合状态来控制车速。
3.3 上坡时,当路面不良或坡度较大时,应提前换低速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转弯时应先减速;急转弯时应先换入低速档。
3.4 翻斗车制动时,应逐渐踩下制动踏板,并应避免紧急制动。
3.5 通过泥泞地段或雨后湿地时,应低速缓行,应避免换档、制动、急剧加速,且不得靠近路边或沟旁行驶,并应防侧滑。
3.6 翻斗车排成纵队行驶时,前后车之间应保持8m 的间距,在下雨或冰雪的路面上,应加大间距。
3.7 在坑沟边缘卸料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辆接近坑边时,应减速行驶,不得剧烈冲撞挡块。
3.8 停车时,应选择适合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冬季应采取防止车轮与地面冻结的措施。
3.9 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不得在卸料工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
3.10 内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3.11 操作人员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3.12 作业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清除砂土及混凝土等粘结在料斗和车架上脏物。
4 插入式振动器
4.1 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保护接地或接零应符合本规程施工用电的有关规定。
4.2 操作人员应经过安全操作教育,作业时应穿绝缘胶鞋和戴绝缘手套。
4.3 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不应有接头并绝缘良好,其专用开关箱与作业位置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4.4 使用前,应检查插入式振动器各部件,确认各部件完好并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4.5 振动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
4.6 作业时,振动棒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0m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应将振动棒垂直地沉人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让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应超过棒长的3/4,不宜触及钢筋、芯管及预埋件。
4.7 振动棒软管不得出现断裂,当软管使用过久使长度增长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8 作业停止需移动振动器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不得用软管拖拉电动机。
4.9 作业完毕,应将电动机、软管、振动棒清理干净,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振动器存放时,不得堆压软管,应平直放好,并应对电动机采取防潮措施。
5 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
5.1 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轴承不应承受轴向力,在使用时,电动机轴应保持水平状态。
5.2 在一个模板上同时使用多台附着式振动器时,各振动器的频率应保持一致,相对面的振动器应错开安装。
5.3 作业前,应对附着式振动器进行检查和试振。试振不得在于硬土或硬质物体上进行。安装在搅拌站料仓上的振动器,应安置橡胶垫。
5.4 安装时,振动器底板安装螺孔的位置应正确,应防止底脚螺栓安装扭斜而使机壳受损。底脚螺栓应紧固,各螺栓的紧固程度应一致。
5.5 使用时,引出电缆线不得拉得过紧,更不得断裂。作业时,应随时观察电气设备的漏电保护器和接地或接零装置并确认符合要求。
5.6 附着式振动器安装在混凝土模板上时,每次振动时间不应超过lmin,当混凝土在模内泛浆流动或成水平状即可停振,不得在混凝土初凝状态时再振。
5.7 装置振动器的构件模板应坚固牢靠,其面积应与振动器额定振动面积相适应。
5.8 平板式振动器作业时,应使平板与混凝土保持接触,使振波有效地振实混凝土,待表面出浆,不再下沉后,即可缓慢向前移动,移动速度应能保证混凝土振实出浆。在振的振动器,不得搁置在已凝或初凝的混凝土上。
6 潜水泵
6.1 潜水泵壳体的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以及装设的漏电保护装置应遵守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
6.2 潜水泵宜先装在坚固的篮筐里再放入水中,亦可在水中将泵的四周设立坚固的防护围网。泵应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m,不得在含泥砂的水中使用。
6.3 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6.4 潜水泵工作时泵周围30m 以内水面,不得有人、畜进入。
6.5 启动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管结扎牢固;
2 放气、放水、注油等螺塞均旋紧;
3 叶轮和进水节无杂物;
4 电缆绝缘良好。
6.6 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并应检查并确认旋转方向正确,在水体外运转时间不得超过5min。
6.7 应经常观察水位变化,叶轮中心至水平距离应在0.5-3.0m之间,泵体不得陷人污泥或露出水面。电缆不得与井壁、池壁相擦。
6.8 新泵或新换密封圈,在使用50h 后,应旋开放水封口塞,检查水、油的泄漏量。当泄漏量超过5ml 时,应进行0.2MPa 的气压试验,查出原因,予以排除,以后应每月检查一次;当泄漏量不超过25mL 时,可继续使用。检查后应换上规定的润滑油。
6.9 过修理的油浸式潜水泵,应先0.2MPa 气压试验,检查各部无泄漏现象,然后将润滑油加入上、下壳体内。
6.10 当气温降到O0C 以下时,在停止运转后,应从水中提出潜
水泵擦干后存放室内。
6.11 每周应测定一次电动机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其值应无下降。
7 离心水泵
7.1 水泵放置地点应坚实,安装应牢固、平稳,露天使用应有防雨设施,水泵金属壳体及构架的保护接零或接地以及装设的漏电保护装置应遵守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
7.2 多级水泵的高压软管接头应牢固可靠,放置宜平直,转弯处应固定牢靠。数台水泵并列安装时,其扬程宜相同,每台之间应有0.8~1.Om 的距离;串联安装时,应有相同的流量。
7.3 冬季运转时,应做好管路、泵房的防冻、保温工作。
7.4 启动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动机与水泵的连接同心,联轴节的螺栓紧固,联轴节的转动部分有防护装置,泵的周围无障碍物;
2 管路支架牢固,密封可靠,泵体、泵轴、填料和压盖严密,吸水管底阀无堵塞或漏水:
3 排气阀畅通,进、出水管接头严密不漏,泵轴与泵体之间不漏水。
7.5 启动时应加足引水,并将出水阀关闭;当水泵达到额定转速时,旋开真空表和压力表的阀门,待指针位置正常后,方可逐步打开出水阀。
7.6 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l 漏水、漏气、填料部分发热;
2 底阀滤网堵塞,运转声音异常;
3 电动机温升过高,电流突然增大:
4 机械零件松动或其它故障。
7.7 升降吸水管时,应在有护栏的平台上操作。
7.8 运转时,严禁人员从机上跨越。
7.9 水泵停止作业时,应先关闭压力表,再关闭出水阀,然后切断电源。冬季使用时,应将各部放水阀打开,放净水泵和水管中积水。
8 灰浆搅拌机
8.1 固定式搅拌机应有牢靠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应采用方木或撑架固定,并保持水平。
8.2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传动机构、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牢固可靠,三角胶带松紧度适当,搅拌叶片和筒壁间隙在3~5mm 之间,搅拌轴两端密封良好。
8.3 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正确,方可加料加水,进行搅拌作业。加入的砂子应过筛。
8.4 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8.5 作业中,当发生故障不能继续搅拌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倒出,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8.6 固定式搅拌机的上料斗应能在轨道上移动。料斗提升时,严禁斗下有人。
8.7 作业后,应清除机械内外砂浆和积料,用水清洗干净。
9 喷浆机
9.1 石灰浆的密度应为1.06~1.10g/cm3。
9.2 喷涂前,应对石灰浆采用60 目筛网过滤两遍。
9.3 喷嘴孔径宜为2.0-2.8mm;当孔径大于2.8mm 时,应及时更换。
9.4 泵体内不得无液体干转。在检查电动机旋转方向时,应先打开料桶开关,让石灰浆流入泵体内部后,再开动电动机带泵旋转。
9.5 作业后,应往料斗注入清水,开泵清洗直到水清为止,再倒出泵内积水,清洗疏通喷头座及滤网,并将喷枪擦洗干净。
9.6 长期存放前,应清除前、后轴承座内的石灰浆积料,堵塞进浆口,从出浆口注入机油约50mL,再堵塞出浆口,开机运转约30s,使泵体内润滑防锈。
10 水磨石机
10.1 水磨石机宜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80%时进行磨削作业。
10.2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连接件紧固,当用木槌轻击磨石发出无裂纹的清脆声音时,方可作业。
10.3 电缆线应离地架设,不得放在地面上拖动。电缆线应无破损,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及漏电保护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
10.4 在接通电源、水源后,应手压扶把使磨盘离开地面,再起动电动机。并应检查确认磨盘旋转方向与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待运转正常后,再缓慢放下磨盘,进行作业。
10.5 作业中,使用的冷却水不得间断,用水量宜调至工作面不发干。
10.6 作业中,当发现磨盘跳动或异响,应立即停机检修。停机时,应先提升磨盘后关机。
10.7 更换新磨石后,应先在废水磨石地坪上或废水泥制品表面磨1-2h,待金刚石切削刃磨出后,再投入工作面作业。
10.8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清洗各部位的泥浆,放置在于燥处,用防雨布遮盖。
11 混凝土切割机
11.1 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动机、电缆线均正常,保护接地良好,防护装置安全有效,锯片选用符合要求,安装正确。
11. 2 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并确认锯片运转方向正确,升降机构灵活,运转中无异常、异响,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11.3 操作人员应双手按紧工件,均匀送料,在推进切割机时,不得用力过猛。操作时不得带手套。
11.4 切割厚度应按机械出厂铭牌规定进行,不得超厚切割。
11.5 加工件送到与锯片相距300mm 处或切割小块料时,应使用专用工具送料,不得直接用手推料。
11.6 作业中,当工件发生冲击、跳动及异常音响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1.7 严禁在运转中检查、维修各部件。锯台上和构件锯缝中的碎屑应采用专用工具及时清除,不得用手拣拾或抹试。
11.8 作业后,应清洗机身,擦干锯片,排放水箱余水,收回电缆线,并存放在干燥、通风处。
12 套丝切管机
12.1 套丝切管机应安放在稳固的基础上。
12.2 应先空载运转,进行检查、调整,确认运转正常,方可作业。
12.3 应按加工管径选用板牙头和板牙,板牙应按顺序放入,作业时应采用润滑油润滑板牙。
12.4 当工件伸出卡盘端面的长度过长时,后部应加装辅助托架,并调整好高度。
12.5 切断作业时,不得在旋转手柄上加长力臂;切平管端时,不得进刀过快。
12.6 当加工件的管径或椭圆度较大时,应两次进刀。
12.7 作业中应采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敲打震落。
13 弯管机
13.1 作业场所应设置围栏。
13.2 作业前,应先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再套模弯管。
13.3 应按加工管径选用管模,并应按顺序放好。
13.4 不得在管子和管模之间加油。
13.5 应夹紧机件,导板支承机构应按弯管的方向及时进行换向。
14 手持式电动工具
14.1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14.2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问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14.3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14.4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14.5 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 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 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使用单独的开关箱,并符合本规程施工用电的规定。
14.6 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14.7 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0C 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14.8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14.9 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4.10 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 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 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 作业孔径在25mm 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4.11 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 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4.12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 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0-300 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4.13 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 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14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l 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 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 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4.15 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l 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2 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 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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