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焊工
1.1 施工现场电焊(割)作业应履行三级动火申请审批手续,作业前,应根据申请审批要求,清理施焊现场1Om 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规定的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2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 、
1.3 电焊机电源线路及专用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电焊机安全使用的要求,并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和防触电保护装置。电焊机开关箱及电源线路接线和线路故障排除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1.4 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1.5 电焊机导线应有良好的绝缘,不得将电焊机导线放在高温物体附近。电焊机导线和焊接地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
1.6 电焊机导线长度不宜大于30m,当需要加长导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当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当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当导线绝缘层受损或断股时,应立即更换。
1.7 电焊钳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能力。电焊钳握柄必须绝缘良好,握柄与导线连接应牢靠,接触良好,连接处应采用绝缘布包好并不得外露。
1.8 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承载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
1.9 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 容器必须可靠接地,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
2 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
气。
3 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4 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
5 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10 高处焊接或切割时,应有可靠的作业平台,否则必须挂好安全带。焊割场所周围和下方应采取规定的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11 多台焊机在一齐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焊接铜、铝、锌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或呼吸滤清器。
1.12 更换场地移动焊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作业人员不得用胳膊夹持电焊钳。禁止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13 清除焊渣,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1.14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锁好开关箱,并检查作业及周围场所,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2 气焊(割)工
2.1 施工现场气焊(割)作业,应遵守本规程24.1.1 条的规定。
2.2 电石的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必须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灭火”等字样,如电石有轻微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2.3 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2.4 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2.5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2.6 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爆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2.7 乙炔气瓶不得平放,瓶体温度不得超过41℃,夏季使用应防止瓶体曝晒,冬季解冻应用温水。乙炔瓶内剩余工作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乙炔瓶内剩余工作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
环境温度(℃) 0 O~15 15~05 20~41
剩余工作压力(kgF/cm) 0.5 1 2 3
2.8 气焊、切割现场lOm 范围内,不准堆放氧气瓶、乙炔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品。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的间距不得小于lOm,与乙炔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m。
2.9 高处焊接或切割应遵守本规程第24.1.10 条的规定。
2.10 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2.11 焊接铜、铝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或呼吸滤清器。
2.12 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
2.13 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不得横放,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夜问添加电石,严禁使用明火。
2.14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严禁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或氧气时,严禁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2.15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2.16 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免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并检查作业周围场所,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准离开。
上一篇: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下一篇:建筑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