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前检查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使之处于完好状态。所有被牵引的机械之间都应有良好牢固的连结设备,否则禁止牵引。
(2)行车前应检查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一切行车所必须具备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
行驶
(3)厂内拖拉机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4)拖拉机与牵引的机械连接时,要注意安全,以免伤害连结的人或损坏牵引的机械。人没离开时,禁止开动拖拉机。使用钢丝绳时,须等人离开后方可起步行走,以免绳断伤人。
(5)拖拉机行驶时,禁止上下人,禁止在拖拉机与被牵引的机械之间串走。
(6)发动机运转时,禁止在拖拉机下面进行任何工作,拖拉机在行驶时,禁止任何修理和调整工作。
(7)禁止操纵拖拉机在陡坡上横向行驶。
(8)进入厂门、车间大门、施工现场以及危险地段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9)在交叉路口、转弯处、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下坡道时不准滑行。
(10)通过平交道口时,要注意瞭望,不准和火车抢道。
收车后保养
(11)检修车辆时,应将变速杆置于空档,采取制动,掩轮以及铁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12)清洁全车,检查牵引装置,紧固螺丝,检查补充燃油、润滑油等。
上一篇:推土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下一篇:起重吊具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