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2011-07-2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日常例行保养,对混凝土搅拌机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作好记录。

  1.2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的专业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包括:搅拌机应安装在坚实牢固的基础上,用支撑架牢搅拌机;搅拌机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要点;搅拌机用电的安全技术,搅拌机日常养护和运转的安全技术。

  3.2定期检查润滑油是否充足,不足时应予以填加,在填加润滑油时严禁接近明火或吸烟,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3.3检查电缆线路绝缘和各开关触点是否良好,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规定。

  3.4检查搅拌机操作控制室是否能正常运转。

  3.5检查搅拌机钢丝绳及固定钢丝绳的卡子是否牢固可靠。

  3.6使用前应检查确认离合器、制动器、安全装置等零部件齐全性能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并进行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和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使用。

  3.7调整和检查上料平台、卸料平台与使用翻斗车或罐车的高度,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应搭设防砸棚,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3.8检查开式齿轮、皮带轮防护设施是否齐全牢固。

  3.9现场应设废水预处理设施。

  4、安全操作规程

  4.1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严禁以轮胎代替支撑。

  4.2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4.3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4.4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以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以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4.5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4.6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并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音方可工作。

  4.7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4.8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校正节流阀。

  4.9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4.10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4.11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4.12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后方可进行检修和清理作业。

  4.13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4.14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声响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4.15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4.16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4.17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4.18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则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4.19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4.20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5、其他注意事项

  5.1对搅拌机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5.2搅拌机装料和卸料应设专人指挥,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5.3作好其他辅助车辆及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