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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11-10-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1、 一般规定

  (1)、开挖土方前,应查清施工地区地下埋藏情况。如有无地下管道、电缆设备、文物古迹、危险物以及地下河流、暗泉等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2)、施工中,如发现与原设计不符或埋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严禁擅自处理。

  (3)、在公共场所、居民区或路上开挖沟槽时,应设置护栏或标志,夜间要设置照明和标志灯。

  (4)、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填土方,要根据土质情况,填挖深度,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5)、操作前,对所用的工具,如锹、镐、锤等均应进行检查,确保木柄结实,连接牢靠。否则,必须修好后方可使用。

  (6)、人工开挖土方,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与人的横向距离不得小于 2米,纵向距离不得小于 3米。

  (7)、开挖土方要从上而下顺序防坡进行,以防坍塌伤人。

  (8)、机械挖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挖掘机斗回转范围外1米内严禁站人,挖掘机在高压线下时,挖斗升起高度距高压线不得低于5米。

  (9)、配合正反铲机械的平地、修坡、清底的人员应在机械回转直径以外操作。

  (10)、压路机碾压土方时司机应注意周围施工人员的活动情况,避免发生碰撞事故。在碾压高填土时,碾轮不准靠近路边,以免发生陷车、翻车事故。

  (11)、推土机、铲运机、挖掘机等机械工作完毕后,应停置在安全地点,并将铲刀、铲斗、挖斗放落在地面。

  2、挖基

  (1)、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均应按照施工设计中的规定进行。开挖较大较深和地质水文复杂的基坑须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对确保质量和安全有具体措施才能施工。

  (2)、挖基人员应按照基坑面积大小适当配备,不宜过多,以免被工具碰伤。

  (3)、基坑深度超过1. 5米时,为便利上下,必须挖设专用坡道或铺设跳板;基坑宽度超过60厘米,深狭沟槽应设靠梯或软梯,禁止脚踏围墙支撑上下。

  (4)、开挖基坑时,要根据土壤、水文等情况,认真考虑边坡度,以确保边坡在施工中的稳定。一般情况下,不准开挖支撑的垂直壁土质基坑,以免坍塌伤人。

  (5)、开挖基槽、基坑1.5 米不加支撑时,应按施工设计方案的具体规定办(参考下表分列土质和深度进行放坡)。

基坑坑壁坡度表

     

     

坑壁土质

基坑顶缘

基坑顶缘

基坑顶缘

 

无载量

有静载

有动载

砂类土

11

11.25

11.5

碎卵石类土

10.75

11

11.25

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

亚粘土

10.33

10.5

10.75

极软岩

10.25

10.33

10.67

软质岩

10

10.1

10.25

硬质岩

10

10

10

  (6)、如施工地区狭小或受其它条件所限,不能按以上规定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 固壁支撑不得使用腐朽、裂纹、伤痕材质脆软等缺陷的材料,板料的厚度不能小于 5厘米,撑木直径不得小于10厘米,支撑方法应根据土质和施工具体情况事先做好施工计划。如无规定,可参考上表分列土质和深度情况,进行放坡。

  (7)、基坑附近如有震动较大的机械设备时,应适当家大破度,加宽台阶或采取支撑措施。

  (8)、挖土前,必须排除地面积水,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边坡有无裂缝和塌陷现象,发现问题必须妥善处理后方可施工。在雨季,如在有地下水及流沙地区施工时,(挖土时),必须视具体情况增加坡度或加固支撑。

  (9)、开挖没有支撑的坑基时,支撑的设置既要保证安全,又要便利施工。在挖松散土时,必须从地面开始设置支撑。

  (10)、设置基坑支撑时,基坑顶层撑板应高出坑槽地面10厘米,以防土石回落伤人。

  (11)、挖基础工程中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牢固可靠,并经常进行检查,如有漏洞,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及时加固,以免毁损伤人。

  (12)、拆除基坑内支撑时,应配合回填土由下而上逐步进行,每次同时拆除的横支撑在垂直方向上不准超过两根,并严禁在正在拆除的支撑上操作。

  (13)、基坑周围为松软或不稳定的土壤时,基坑内的横撑应逐根拆除,必要时还须加设新横撑,在新横撑没装前,不准拆除旧横撑。

  (14)、进行挖基工作时,不得将工具、材料从坑顶向坑内抛掷。

  (15)、开挖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