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沥青防腐蚀工程
①沥青类防腐蚀工程包括:沥青胶泥(或热沥青)铺贴的油毡隔离层;沥青胶泥铺砌的块材面层;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铺筑的整体面层或垫层;碎石灌沥青垫层。
②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施工时工作面应保持清洁干燥。
③沥青应按品种、标号分别堆放,避免曝晒和沾染杂物。
(2)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
①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包括:水玻璃耐酸胶泥、耐酸砂浆铺砌的块材面层;水玻璃涂抹的整体面层及水玻璃耐酸混凝土灌筑的整体面层、设备基础和构筑物。
②施工环境温度以15~30℃为宜,低于IO℃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原材料使用温度不低于IO℃。
③在施工及养护期间严禁水玻璃防腐蚀工程与水或水蒸气接触,防止早期脱水过快。
(3)硫磺类防腐蚀工程
①硫磺类防腐蚀工程包括:硫磺胶泥、砂浆浇灌的块材面层,硫磺混凝土灌筑的地面、设备基础和储槽等。
②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一般施工完后2h即可使用,设备基础、储槽等构筑物必须24h后方可使用。
③硫磺类耐腐蚀材料在冷固前严禁与水接触,所用材料、器具必须干燥。
④硫磺类耐腐蚀材料使用温度不应高于80℃,不应用于冷热交替频繁、温度急变、与明火接触或受重物撞击的部位。
(4)树脂胶泥和玻璃钢防腐蚀工程
①树脂胶泥和玻璃钢防腐蚀工程包括:树脂胶泥铺砌或勾缝的块材面层;各种胶料铺衬的玻璃钢整体面层和隔离层及环氧胶涂覆的隔离层。
②施工环境温度以15~25℃为宜,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温度低于IO℃(用苯磺酰氯作固化剂应低于17℃)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但不能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原材料使用温度不应低于施工环境温度。
③工程在施工及养护期间,严禁明火并应防水、防曝晒。
④树脂、固化剂,稀释剂等材料应密封储存在阴凉干燥处,注意防火。
(5)耐腐蚀涂料工程
①耐腐蚀涂料工程包括用过氯乙烯漆、沥青漆、酚醛漆、环氧漆和聚氨基甲酸酯漆等涂料涂覆的面层。
②腻子、底漆、磁漆、清漆配套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和产品说明书进行。不同厂不同品种涂料掺和使用,应经试验确定。过期涂料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③施工环境温度以15~30℃为宜,施工后,漆膜应充分干燥,一般需要自然养护?昼夜以上方可交付使用。在施工及漆膜干燥过程中,严禁明火,并应防火、防尘、防曝晒。
④耐腐蚀涂料、稀释剂应密封储存在阴凉干燥的场所,注意防火,使用温度不应低于l0℃。
⑤自配漆的填料应干燥,其耐酸率不应小于94%,细度要求 4900孔/cm
2,筛余不应大于15%。
(6)耐酸掏管工程
①耐酸掏管工程,是指工业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承插式接口掏管用于新敷设管道,套环式接口掏管用于修理管道。
②掏管敷设有受振动、受压、穿墙、穿渠和过马路等部位,应设计保护措施。
③掏管不得有裂纹、破损,表面釉质应均匀。其耐酸率不应小于94%,吸水率不应大于9%,在2kgf/cm
2(1kgf/cm
2= 98.0665kPa)水压下保持5min无渗漏。
④承插式掏管应按水流方向使承口向上游,插口向下游。管道就位要对口找正,严格控制轴线、坡度和标高。就位后应防止移动,接口处要防止尘土落人。
⑤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7)工程验收
①防腐蚀工程验收包括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质量检查应贯彻自检、互检、交接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②防腐蚀工程面层以下各层及其他将为后工序覆盖的部位、部件,在覆盖前必须进行中间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③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是该工程的全部工序完成,并经过规定的养护期后进行。竣工验收需提交下列资料:
a.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或抄件)和其他质量检验文件;
b.各种耐腐蚀胶泥、砂浆、混凝土、玻璃钢胶料和涂料的配合比及其主要技术指标的试验和质量检验报告;
c.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的技术核定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的记录;
d.全部隐蔽工程记录;
e.掏管工程应提交管线敷设坡度的实测记录和接口检漏试验报告。
④各类防腐蚀面层应完好无损,与下层结合应牢固;面层的平整度、坡度及块材面层相邻块材的高差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⑤凡验收不合格的,应予以修理或返工。返修记录应纳入竣工验收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