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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材工安全操作规程

2014-09-04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木材搬运、装卸、堆放

  (1)从车上卸圆木应有专人指挥,拔夹杠应先拔中间,后拆两头。剪断铁丝应先剪上层和中层,后剪下层。滚放卸圆木时,车上不准有人,车下禁止行人通行,并设明显标志。

  (2)装车运圆木时,下层装大的,上层装小的,并用绳索捆牢。卸车时车要停稳。装运成材时,高度不应超过1米,每0.3米设横木。

  (3)堆放圆木应先清除垛下障碍物,站在垛两端操作。码高垛时跳板必须支搭牢固,禁止两人在同一块跳板上操作。若遇冬雨季,跳板应加防滑条。

  (4)翻圆木时撬杠和扳钩不得正面对人,翻弯曲和直径较大的圆木,必须掩好垫木,防止圆木滚动伤人。

  (5)圆木垛高一般不应超过3米,垛距不得小于1.5米;成材垛高一般不应超过4米,每0.5米加横木,垛距不得小于1米。所有材料垛应距运输轨道两侧1米,上方不准有高压电线。

  (6)往平车(跑车)上搬圆木时,应先调整好大小头,使其能平衡翻上车盘,一次上好。若用吊车往平车上起吊圆木,需挂牢挂钩,专人指挥,起落平稳。吊起的木料下不严禁站人。运料时,不得猛推猛跑。拐弯要慢行。

  2、机械制材

  (1)用带锯制材时,开车前应检查机械各部件并调整锯条。先试车,待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若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1/6、接头处裂纹超锯条宽度1/8、连续断两齿、接头超过了3个时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砂石等物。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末挂好不准松动撬杠。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跑车末停稳禁止下木料。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

  (4)进锯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变动尺码。入锯速度不宜过猛。

  (5)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越过锯条0.5米后再行倒车,以免顶断锯条。

  (6)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停留、抢行以及堆放任何东西。

  (7)操作小带锯,上下手在互相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得时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小带锯操作时,锯口对面不准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