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搭设安全要求
①根据工程特点与使用要求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对特殊尺寸的架体应进行专门设计,架体在使用过程中因工程结构的变化而需要局部变动时,应制定专门的处理方案。
②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落实现场施工人员及组织机构。
③核对脚手架搭设材料与设备的数量、规格,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材料质量报告等文件资料,必要时应进行抽样检验。主要搭设材料应满足以下规定。
a.脚手管外观表面平直光滑,没有裂纹分层、压痕、硬弯等缺陷,并应进行防锈处理。立杆最大弯曲变形应小于L/500(L为立杆弯曲的挠度),横杆最大弯曲变形应小于L/150端面平整,切斜偏差应小于1.70mm。实际壁厚不得小于标准公称壁厚的90%b.焊接件的焊缝应饱满,焊缝高度符合设计要求,没有咬肉、夹渣、气孔、未焊透、裂纹等缺陷。
C.螺纹连接件应无滑丝、严重变形、严重锈蚀等现象。
d.安全维护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e扣件应符合现行《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的要求。
④准备必要的电工工具、机械工具和机电设备,并检查其是否合格。限载控制系统的传感器等在每一个单体工程使用前均应进行标定。
⑤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与拆除需要塔式起重机配合时,应核验塔式起重机的施工技术参数是否满足要求。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采用电动设备时,应核验施工现场的供电容量。
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搭设前,应核验工程结构施工时设置的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的平面位置、标高和预留螺栓孔的孔径、垂直度等,还应核实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的中心位置偏差应小于5mm,预留螺栓孔孔径最大值与螺栓直径的差值应小于5mm,预留孔应垂直于结构外表面。
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合理可行的补救措施。
⑦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搭设前,应设置可靠的安装平台来承受安装时的竖向载荷。安装平台上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应满足架体安装精度要求,任意两点间的高差最大值不应大于20mm。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平支撑结构与竖向主框架的安装偏差,水平支撑结构相邻两机位处的高差应小于20mm相邻两竖向主框架的水平高度差应小于20mm竖向主框架的垂直偏差应小于3‰。若有竖向导轨,则导轨垂直偏差应小于2‰
⑧安装过程中架体与工程结构间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水平拉撑措施,确保架体稳定。扣件式碗扣式脚手杆件搭设的架体,搭设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⑨扣件螺栓螺母的预紧力应控制在40~50·m范围内。作业层与安全围护设施的搭设应满足设计与使用要求。
⑩架体搭设的整体垂直偏差应不大于4,底部任意两点间的水平高度差不大于50mm。脚手架邻近高压线时,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2)调试与验收
①施工单位应自行对下列项目进行调试与检验,调试与检验情况应做详细的书面记录。
a.架体结构中采用扣件式脚手杆件搭设的部分,应对扣件拧紧质量按50%的比例进行抽检,合格率应达到100%
b.采用碗扣式脚手杆件搭设的架体,应对碗扣连接点拧紧情况进行全数检查。
c.对所有螺纹连接处进行全数检查。
d进行架体提升试验,检查升降动力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e对电动系统进行用电安全性能试验。
f.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按机位数30%的比例进行超载与失载试验,检验同步及限载控制系统的可靠性。
g.对防坠装置制动可靠性进行检验。
h其他必须的检验调试项目。
②脚手架调试试验合格后方可办理投入使用的手续。
(3)升降作业安全要求
①升降前应均匀预紧机位,以避免预紧引起机位过大超载。
②在完成下列项目检查后方能发布升降令,检查情况应做详细的书面记录。
a.附着支架结构附着处混凝土实际强度已达到脚手架设计要求。
b.所有螺纹连接处螺母已拧紧。
c.应撤去的施工活载荷已撤离完毕。
d所有障碍物已拆除,所有不必要的约束已解除。
e动力系统能正常运行。
f.所有碗扣式脚手架的碗扣连接点碗扣已拧紧。
g所有相关人员已到位,无关人员已全部撤离。
h.所有预留螺栓孔洞或预埋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i所有防坠落装置功能正常。
j所有安全措施已落实。
k.其他必要的检查项目。
③升降过程中必须统一指挥,指令规范,并应配备必要的巡视人员。
④升降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升降进行检查,彻底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升降。每一次异常情况均应做详细的书面记录。
⑤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和邻近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的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进行升降作业时,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等设备应暂停使用。
⑥采用葫芦作为升降动力时,升降过程中应严防发生翻链、绞链现象。
⑦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过程中,由于升降动力不同步引起超载或失载时,应通过点控予以调整。
⑧升降到位后,脚手架必须及时予以固定。在没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办妥交付使用手续时,脚手架操作人员不得交班或下班。
⑨架体升降到位,完成下列检查项目后方能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检查情况应做详细的书面记录。
a附着支撑结构已固定完毕。
b.所有螺纹连接处已拧紧。
c.所有安全围护措施已落实。
d所有碗扣连接点及脚手扣件未松动。
e其他必要的检查项目。
⑩脚手架由提升转入下降时,应制定专门的升降转换措施,确保转换过程的安全。
(4)使用安全要求
①在使用过程中,脚手架上的施工载荷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载,严禁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建筑垃圾应集中清理。
②脚手架只能作为操作架,不得作为施工外模板的支模架。
③使用过程中,禁止进行下列违章作业。
a利用脚手架吊运物料。
b在脚手架上推车。
c.在脚手架上拉结吊装线缆。
d任意拆除脚手架杆部件和附着支撑结构。
e任意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f塔式起重机起吊构件碰撞或扯动脚手架。
g.其他影响架体安全的违章作业。
④使用过程中,应以一个月为周期,按《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做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应立即整改。
⑤脚手架在空中暂时停用时,应以一个月为周期,按《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做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应立即整改。
⑥脚手架在空中停留时间超过一个月后或遇6级以上(包括6级)大风后复工时,应按《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拆除、维护、报废安全要求
①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拆除的规定执行。拆除工作宜在低空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应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的措施。拆下的材料做到随拆随运,分类堆放,严禁抛掷。
2每浇捣一次工程结构混凝土或完成一层外装饰,即应及时清理架体上、设备上、构配件上的混凝土残渣、尘土等建筑垃圾。
3升降动力设备、控制设备应每月一次进行维护保养,其中升降动力设备的链条、钢丝绳等应每升降一次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4)螺纹连接件应每月一次进行维护保养。
⑤每完成一个单体工程,应对脚手架杆及配件、升降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和保养,必要时应送生产厂家检修。
⑥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各部件及专用装置、设备均应制定相应的报废制度,标准不得低于以下规定。
a焊接件严重变形或严重锈蚀时即应予以报废。
b.穿墙螺栓与螺母在使用一个单体工程后,或严重变形、或严重磨损、或严重锈蚀时即应予以报废。
C.动力设备一般部件损坏后允许进行更换维修,但主要部件损坏后应予以报废。
d.防坠装置的部件有明显变形时应予以报废,其弹簧件使用一个单体工程后应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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