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本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使安全生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规程。
1.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化工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规定。
1.3本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各车间的设备大、中修与抢修等作业人员。
2、操作程序
2.1检修前的准备
2.1.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2.1.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2.1.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2.1.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2.1.5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1.6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2.2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2.2.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2.2安全教育内容
2.2.2.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2.2.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2.2.2.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2.2.2.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2.3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2.3.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3.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2.3.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2.3.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2.3.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2.3.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2.3.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2.3.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2.3.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2.3.10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2.3.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2.4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2.4.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4.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2.4.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2.4.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2.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2.5.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5.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2.5.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2.5.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2.5.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2.5.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2.5.7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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