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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10-01-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配料、成型时,必须戴口罩、风帽、手套等防护用品。直接接触树脂的操作者,必须涂护肤药剂,并带乳胶手套,禁止赤手操作。过敏反应症工人不应参加此项工作。

  2.施工完毕,乳胶手套及有关工具要用丙酮清洗擦干。

  3.剪裁玻璃布和加工玻璃钢成品时,要加强通风,戴防尘口罩。使用胶水、塑料、树脂、二氯乙皖等有毒物质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必要时要戴防毒面具。

  4.锯、锉、钻玻璃钢成品时要戴眼镜、口罩及其他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尽可能采用水淋等湿法作业。

  5.制作玻璃钢备件与成型后的脱模作业要互相配合,使用撬棍时,用力不得过猛,使用起重机具时,要遵守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有毒溶液、固化剂在使用时,要采用防毒措施,使用完毕要妥善保管,禁止乱丢乱放。

  7.工作完毕下班时,必须洗澡更衣,禁止将沾有玻璃纤维的衣服等织物带出厂。

  8.在开车状态下补漏或接头时,需在专人领导和指挥下工作,同时要与生产工长密切联系,在其同意下并采取一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9.在进行玻璃布脱脂和加热固化时,如采用电炉进行施工,在使用电炉前,必须认真检查,并保证绝缘接地和保护装置良好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