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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液体汽化分装安全操作规程

2010-03-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范围

  适用于利用低温泵对氧气、氮气、氩气、混合气(氩—二氧化碳)的充装。

  低温液体汽化分装按GB16912—1997《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关条款操作。对气瓶的使用、管理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2、充装前的检查(由气瓶收发人员负责)

  2.1 检查气瓶是否是劳动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经资格审定发给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

  2.2 进口气瓶是否是经劳动部门审定发给检验许可证的气瓶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

  2.3 气瓶是否是上级或制造公司文件规定停用或需要复验的产品。

  2.4 气瓶材质是否适应欲充气体性质的要求。

  2.5 盛装永久气体和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是否是焊接的结构型式。

  2.6 气瓶改装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改装记录,有无用户自行改装的。

  2.7气瓶原始标志是否符合标准和规程的规定,钢印字迹是否清晰可辨。

  2.8气瓶是否在规定的定期检验有效期限内,其检验色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报废标志。

  2.9气瓶原始标志或检验标志上标示的公称工作压力是否符合欲装气体规定的充装压力。

  2.10 气体外表面的颜色、字样、字色、色环等标记是否符合GB7144-86《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2.11 气瓶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

  2.12 瓶阀的材质,结构型式和出气口连接型式是否符合欲装气体性质的规定,其锥形尾部连接螺纹的剩余扣数是否符合技术规定。

  2.13 盛装氧气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的瓶阀和瓶体是否沾染油脂。

  2.14 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气体),剩余气体与欲装气体是否相符合。

  2.15 新投入使用,经定期检验,更换瓶阀或因故放尽气体后首次充气的气瓶,是否经过置换或真空处理。

  2.16 用手摇晃或滚动气瓶,凭手感判断,永久气瓶内有无过量积水或重物撞击内壁。

  2.17 瓶体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以及其他能影响气瓶强度和安全使用的缺陷。

  2.18 通过音响检查气瓶是否存在隐蔽缺陷。

  3.充装

  3.1 充装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气体充装的规章制度。

  3.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护具,检查充装设备(含接地)装置、仪器、仪表、工卡器具是否安全、灵敏、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充装。

  3.3 检查瓶阀是否完好,气瓶与卡具连接要牢固可靠,然后开关气瓶瓶阀,检查瓶阀的气密性是否符合要求。

  3.4 缓慢开启充装排的总阀门。

  3.5 从充气开始,应随时观察压力的变化情况,当压力升至9.81Mpa和12.26Mpa时,应逐瓶检查一次瓶体的温度状况。

  3.6 在检查中若发现有的气瓶不进气(手摸气瓶壁无升温)或漏气应及时处理,不进气时检查瓶阀是否打开,漏气时应中止其漏气瓶的充装,但当压力超过9.8Mpa或不便于处理时,要待该排气瓶充气结束后,从充气排上取下予以处理。

  3.7 气体充装终了的气瓶压力应按气体种类、充装温度、许用压力确定。为防止超压,应安装电接点压力表,保证超压时报警。

  3.8 每一排气瓶充装结束后,关闭总阀以前应稍微打开另一排气阀,再关闭此一排总阀,并及时全开另一排总阀,充装另一排气瓶(切记缓慢,以避免因总阀进出口压差的影响,使出口端管道瞬间内产生绝热压缩而出现事故),然后,将此排充装结束的每个气瓶的瓶阀关好,缓慢打开回气阀,待管道降到压力装1.96Mpa以下时,从充装排上卸下气瓶,检验合格后,戴好瓶帽,送到仓库或指定地点。

  4.充装注意事项

  4.1  充装前必须确认待充气瓶已经检验合格。

  4.2定期检验充装排上的阀门(含安全阀),压力表,卡具连接垫圈,充装气体的连接卡子以及管道,以确保安全可靠。

  4.3 操作任何阀门时,操作人员必须位于其侧面,开关阀门必须缓慢进行,必须一次开足或关严,但亦不应太紧,以免产生过大的磨擦热或气流冲击,因产生静电而使可燃气体或助燃气体气瓶发生燃烧爆炸。用力过猛会损坏阀体或螺纹。

  4.4向气瓶内充气,速度不得大于8m3/h(标准状态气体)充装时间不应少于30min。为限制气流速度, 防止产生过大的气流磨擦热,在充装可燃性或助燃性气体过程中,特别在充装排压力达到充装压力10%以后,禁止插入空瓶进行充装,也不准任意减少每排的充装瓶数。

  4.5充气过程中,在瓶内压力尚未达到充装压力1/3以前,应逐只检查瓶体温度是否正常,若发现瓶壁温度异常升高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除了手摸瓶温以外,还应注意监听瓶内有无异常音响以及查看瓶阀密封是否良好。

  4.6 充装可燃气体或助燃气体的操作过程中,严禁用扳手等金属器具敲击瓶阀或管道。

  4.7 充气过程中,如遇到瓶阀燃烧时,应立即关闭燃烧着的瓶阀及其相连的充装支管阀门。并根据充装气体的特性,采用相应的办法来灭火报警。

  4.8 高压氧气管道汇流排的材质应与充装气体相适应,压力大于2.94Mpa的输氧管道,必须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且管道内不得有铜粉及其它金属粉末,阀门、垫片等均应符合《氧气安全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9 充装可燃气体或助燃气体的充装台,应采取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5Ω,电器照明均需采用防爆型产品。充装操作人员不得穿化纤质地的衣帽以及带钉子的鞋子。在充装场所严 禁吸烟,禁绝一切火源。检修动火,必须采用可靠的措施,并应经批准领取动力火证后,方可动火。

  4.10 凡与氧或强氧化介质接触的人员,其双手、服装、工具等均不得沾有油脂,也不得使油脂沾染到阀门,管道,垫片等一切与氧气接触的装置物件上。

  4.11 搬运气瓶时,手应远离气瓶阀口,气瓶存放时,阀口亦不应对着人及其他可燃物。

  5.充装记录

  5.1 充气单位应由专人负责填写气体充装记录,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充气日期、瓶号、室温、充装压力、充瓶起止时间、充气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等。持证操作人员、充气班长均应在记录上签字或盖章,以示负责。

  5.2 充气单位应负责妥善保管气体充装与分析记录,保管时间不应少于三年,或根据用户要求做更长时间的保存。